索引号: 11412827005981960M/202211-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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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22〕17号
生成日期: 2022-05-10 发布日期: 2022-05-10
有效性: 有效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6 浏览次数:2316 字体:[ ]

平政办〔2022〕17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0日

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县政府成立平舆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各行政村或社区中明确1名社保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行政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宣传、催缴提醒、摸底调查、缴费指导、情况公示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征缴覆盖率不低于98%、征缴金额、征缴进度、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向社保经办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具体办法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入户宣传、缴费指导,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民参保登记缴费,力争实现参保登记率达到98%以上,续保缴费率100%,落实全县参保登记、缴费目标任务。做好待遇享受人员生存认证工作,认证率达到100%,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参保征缴工作

1.集中登记征缴(2022年510日-630日)

(1)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选择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从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级差中,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3)政策支持。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由省、县财政根据缴费档次对参保缴费群众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 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 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 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 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 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补贴。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年龄在45-59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4)参保征缴流程。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方式以手机端自助缴费为主,不再由经办人员人工收取,不再使用和开具征收票据。

县税务部门根据县人社部门提取的信息管理系统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制作《2022年度缴费花名册》,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组织经办人员按照征缴计划,开展自助缴费宣传,指导符合缴费条件的参保居民(含特殊缴费群体)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咱的驻马店”APP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扣款成功后可在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在服务功能里点击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查询自缴记录或代缴记录,特殊情况需要纸质缴费凭证的,可自行前往市民之家税务局窗口转开凭证),同时缴费人也可以到各乡镇(街道)的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营业柜台和市民之家税务局窗口进行现场缴费。往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委托村级服务站协办人员办理自助缴费。

2.集中征缴工作落实情况反馈(2022年610日-630日)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改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

3.考核总结验收评比(2022年121日-1231日)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结束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参保人数、缴费情况及相关工作落实指标,对各乡镇(街道)参保登记、征收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

(二)生存认证工作

全县待遇领取人员14.5万人,老龄人员多、居住分散,认证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生存认证工作,2022年继续采取人脸识别方式进行生存认证工作,由待遇人员自主认证。在生存认证工作期间,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认证结果的人员要严肃查处,确保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安排县、乡经办机构及村级服务平台所需工作经费,确保经办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三)县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信息管理、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等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及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工作的指导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待遇领取人员身份认证工作,强化精准管理,做到精准发放,切实提高运行质量。

(四)县税务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自助缴费指导和基金入库工作,严格遵守基金收入流程,加强对基金征缴的管理,确保参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五)县公安部门负责协调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所需户籍人口数字,安排户籍地派出所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符合参保人员户口信息。

(六)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了解、积极缴纳,营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县乡村振兴、卫健体委、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认真核实相关特殊群体人员信息,确保准期无误,并及时传送到相关部门。

(八)县督查部门负责做好征缴工作的督查、督导,定期对征缴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九)县金融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相关金融业务操作工作,完善网点建设,方便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等社保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基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方式的改变,各乡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保基金征收工作的重大意义,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任务不变、力度不减。要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集中开展参保登记及征缴工作,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咱的驻马店”APP等线上渠道缴费,确保参保登记及征缴任务按时完成。

(二)抓紧时机,强化宣传。在集中征缴工作中,要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自助缴费优势,提高城乡居民的政策知晓率,掀起新一轮参保热潮。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定期通报、奖惩挂钩等激励机制,鼓励参保居民及早缴费、长期缴费和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提高保障水平。

(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业务操作程序及基金征缴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准征收人员个人存放大额现金,严禁开设个人账户存放资金,严禁挪用、坐支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六、奖惩机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已列入全县年度责任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县政府将对领导重视、工作规范参保登记率、缴费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对参保缴费率达到98%以上且排前三名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参保缴费率达不到90%且位居后三名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平舆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1. 各乡镇(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 

 附件1

平舆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代元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汪国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周俊峰  县财政局局长

付亚楠 县督查局局长

褚占锋  县人社局局长

丁庆红  县民政局局长

王洪斌  县卫健体委主任

柴  勇  县税务局局长

刘智勇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付彦超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振华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柴勇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国占、孟李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征缴工作方案的实施。

附件2

各乡镇(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

 

 

 

 

序号

乡镇(街道)

2021年底待遇领取

(需认证)人数

应参保

缴费人数

新增扩面

任务数

备注

 

1

老王岗

7390

12886

101

 

 

2

杨埠

9079

22855

262

 

 

3

李屯

5729

13090

104

 

 

4

东和店

9756

21706

253

 

 

5

玉皇庙

6940

15686

426

 

 

6

高杨店

9651

18557

427

 

 

7

郭楼

6540

12975

488

 

 

8

射桥

8904

21683

661

 

 

9

万金店

7634

18279

506

 

 

10

古槐

3992

8803

181

 

 

11

辛店

5340

12008

354

 

 

12

东皇

7276

16161

512

 

 

13

庙湾

10474

24904

671

 

 

14

西洋店

11164

27499

938

 

 

15

十字路

6812

16169

510

 

 

16

清河

4425

13423

436

 

 

17

双庙

4894

12277

422

 

 

18

阳城

10825

24602

854

 

 

19

万冢

8066

19582

671

 

 

合计

144891

333145

8777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印发

文件解读:关于《平舆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