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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00601/202211-00005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发布机构: 李屯镇 主题分类:
名称: 李屯镇临时社会救助发放标准及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3 发布日期: 2022-11-23
李屯镇临时社会救助发放标准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2-11-23 20:48 浏览次数:1375 字体:[ ]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系列决策部署,助力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驻马店市民政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豫民文[2020]》16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临时救助范围。临时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兜底保障的贫困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严格救助程序,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临时救助,并提供相关手续,填写《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有病的需要提供诊断证明、本人账号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乡政府审批发放,并及时把救助资金打到本人账号。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年度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给予救助。救助金额超过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由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原则上一个家庭或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临时救助。在不同时间段因不同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重复申请临时救助的,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四、办理地点:李屯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