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征缴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集中征缴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征缴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含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根据平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23年我县特困人员参保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参保费用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根据《中共平舆县委办公室、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政策的通知》(平办〔2021〕15号)精神,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之前我县农村户口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本人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本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之前我县农村户口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本人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本人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开展缴费工作,
三、参保对象:
(一)全县除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二)在平舆县常住的外地居民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严禁为追求参保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城乡居民垫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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