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维护全县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保障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二、服务对象
全县所有户籍育龄夫妻;夫妇至少一方为我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辖区内将目标人群扩大到户籍适龄群众。
三、服务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新划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19年版)》中的《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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