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2021年低保分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驻马店市民政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驻民文(2021) 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标准及补助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适当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77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9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88元。具体补助标准是:A类300元/月/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即扶贫政策兜底户等);B类186元/月/人(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等),C类136元/月/人(因灾、因病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做好低保标准的分类工作,定期进行复核,及时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加大对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这项事关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
平舆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平舆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一览表
年度
保障人数
人均补差标准(元)
执行时间
批准文件
年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
发放形式
类别
2007
农业人口的3.3%
30
2007.01
豫民文[2007]29号
邮政储蓄银行按季代发
未分类
2008
40
2008.01
豫民文[2008]25号
2009
农业人口的4.5%
50
2009.01
豫民文[2009]61号
953
2010
60
2010.01
豫民文[2010]73号
A类80 B类60 C类50
2011
应保尽保
72
2011.01
豫民文[2011]123号
1200
A类92 B类72 C类62
2012
87
2012.01
豫民文[2012]81号
1500
A类107 B类87 C类77
2013
99
2013.01
豫民文[2013]65号
1800
A类110 B类99 C类88
2014
2014.01
2015
115
2015.01
豫民文[2015]186号
2600
A类130 B类115 C类100
2016
127
2016.01
驻民文[20156]45号
2900
A类157 B类117 C类107
2017
142
2017.1
驻民文[2017]66号
3250
邮政储蓄银行按月代发
A类166 B类142C类118
2018
154
2018.1
平民文[2018]31号
3450
A类178 B类154 C类130
2019
166
2019.1
平民文[2019]20号
3860
A类200 B类166 C类132
2020年
178
2020.1
平民文[2020]15号
4260
A类224 B类178C类132
2021年
186
2021.7
平民文[2021]86号
每人每月377元
A类300 B类186C类136
2022年
210
2022.1
平民文[2022]43号
每人每月420元
一卡通
A类350 B类210C类150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