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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0100/202212-00002 组配分类: 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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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平舆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平舆县第一初级中学2022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5 12:28 浏览次数:1453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切实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突出等问题,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教育局《平舆县教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平教〔2021〕50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平舆一中2022年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招生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把好招生入口,确保七年级不出现超大班额。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免试入学,不组织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二)划片就近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片内(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丰收路,北至清河南岸(西岸))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片区就近入学。

(三)计划招生原则。今年秋季不突破县下达的招生计划(770人)和控制规模。

(四)城区住、户(居)一致优先原则。城区住、户一致是指在县城有自购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其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房产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报名结束之前),优先安排入学。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通过在校门口左右两侧醒目地方张贴招生公告、校园网、微信群等方式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并公布招生意见及学校具体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

三、招生范围

按照教育局划片范围(平舆一中片区为:东至清河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丰收路,北至清河南岸(西岸))招生,在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面向全县招收部分品学兼优的寄宿生。

四、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2021年统一下达招生计划(770人),控制招生规模。

五、招生时间

按照教育局要求,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20日-8月20日

六、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

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4日。

2、报名登记方式

片区内学生: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pyxdycjzx.com/报名。

同时,片区内学生报名时需到校提交如下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户主及学生两页复印件;

② 不动产证、宅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暂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及近三个月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片区外学生: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pyxdycjzx.com/报名。

七、招生办法

片区内学生

1. 片区内学生于6月28日--7月4日网上报名,并到校招生办公室上交所需材料。

2. 7月11日--7月13日,对片区学生上交材料进行汇总、整理。

3. 8月1日起,学校办公会成员按照分工任务,对申报片区学生进行逐人入户调查,核实上交材料真实性。

4. 8月10日,确定符合片区条件入学的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家长及学生本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片区外学生

5. 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招生任务的同时,将从在我校报名的学生中,公平公正招收部分品学兼优的寄宿生,8月15日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家长及学生本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平舆一中成立平舆县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2)。

(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积极推进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继续采取发放《入学通知书》制度,动员片区适龄儿童少年积极入学,对未按时入学的,学校及时进行动员、登记,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督促家长送子女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等材料到校教务处备案。

(三)严格控制班额和规模。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

(五)杜绝乱收费行为。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平舆一中将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微信群和家长学校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并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招生正面宣传,及时把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指定懂政策、有耐心的专门人员,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让广大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招生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招生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访和咨询。

 

 

 

 

 

                                                                                                                  平舆县第一初级中学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