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老王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舆县老王岗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乡直各单位:
《平舆县老王岗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老王岗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平舆县老王岗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46 号)、《驻马店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驻政办明电〔2022〕59号)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
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箱包、塑胶产业、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一个标准厂房由多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租合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与仓库合二为一在一栋建筑内的企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从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的;帮扶车间等。
三、整治重点
(一)严格建筑防火要求
1. 对新建、改建、扩建或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的,必须报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
2. 严禁将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劳动密集型企业设在同一建筑内,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3. 严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置在可燃物品仓库的上层,毗邻设置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h的不燃性楼板进行完全分隔。
4. 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在生产车间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铁栅栏、防盗网;对同一建筑内存在多个企业的,必须保证每个企业至少2个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5. 严禁将员工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6.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进行搭建、隔断;冷链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二)严格消防设施设置
7. 对同一建筑内存在多个企业的,一律安装使用能够互通互联的声光报警装置或消防广播。
8. 按规范不需要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一律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局部应用系统或简易喷淋等灭火设施,以及应急照明。
(三)严格火源电源管控
9. 严禁生产作业期间进行施工作业、动用电焊气焊明火作
业。
10.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期
间必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品,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
11. 严禁在车间、仓库等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充电。
12.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必须由专业电工、燃气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3. 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
14. 同一建筑由两个及以上企业管理使用的,必须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必须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确保达到“四会一知道”要求(会报火警、会逃生、会灭初期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知道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15. 必须将外聘施工人员纳入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并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管控。
除以上重点整治内容外,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乡政府组织消防、应急、派出所、安监办、乡村规划办、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执法中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场所底数。对排查的每一家企业,发现的每一条隐患问题,现场反馈企业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逐家企业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四个清单”,澄清隐患底数。
(二)立即停业整改一批隐患突出场所。对排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生产厂房设置在仓库上层的、生产车间达不到2个安全出口的、多家企业合租一栋标准厂房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的、冷链加工企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构成其他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撤离人员、依法停业整改。
(三)坚决整治消除隐患问题。2023年1月10日前,对照“四个清单”,综合采取执法、曝光、约谈等手段,强力督促隐患整改。对前期停业整改的企业,由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逐家进行验收,符合整治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即日起,乡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的,全乡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冯春生同志为组长,乡消防、应急、派出所、安监办、乡村规划办、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执法中队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上传下达、组织抽查暗访等工作。
(二)形成整治合力。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负责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乡安委会办公室要厘清职责,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电气焊作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行为的查处力度;乡消防中心要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承担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并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等的监督检查;乡市场监管所要摸清承担安全监管行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年报等制度不落实等情况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违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乡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违规用地等违法行为;乡村规划办要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建设,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乡执法中队要加强对仓储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建设,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乡派出所对属于监管范围的企业开展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乡村振兴办公室要牵头抓好帮扶车间中类似厂房问题隐患的整治工作。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推诿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行业部门,乡政府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处理,并视情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凡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关于成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2.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关停企业台账
4.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附件 1
关于成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迅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治理工作质效,乡政府决定成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冯春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韩 聪 纪委书记
杨光己 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坚强 副乡长、派出所长
成 员:宋宜斌 党政办副主任、安监办主任
曹瑞瑞 纪委委员
胡旭光 村乡规划办主任
张子奇 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付光耀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威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增强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胡文豪 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宋小光 乡消防中队队长
二、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消防中队,宋小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部门分别明确1名同志为办公室具体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收集、上传下达、抽查暗访。
三、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工作专班每周对全乡专项整治工作进
行1次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并及时专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请乡纪委督办。
(二)指挥调度机制。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约谈会、督办会,总结交流做法,通报存在问题,部署重点任务。对各部门移送隐患问题及时移送处理,对通报问题跟踪督办。
(三)督导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的,全乡通报批评,提请乡纪委严肃追责问责,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工作落实。
附件 2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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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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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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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鞋、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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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生产加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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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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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木材加工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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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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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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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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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含劳动密集型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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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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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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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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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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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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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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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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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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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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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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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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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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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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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查封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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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关停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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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 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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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处罚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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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电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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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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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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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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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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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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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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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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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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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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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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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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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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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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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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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1.各检查组每周五 17 时前将此表格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2.表内数据均为累计数据;3.“扶贫车间”与其余单位类别重复时,该单位仅统计在“扶贫车间”项目内,其余类别不重复统计。
附件 3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关停企业台帐
乡镇(街道):统计时间:年月日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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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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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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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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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或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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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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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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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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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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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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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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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鞋、制衣、玩具生产加工、食品加工、家具木
材、扶贫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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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此台账由县级建立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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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乡镇(街道):老王岗乡统计时间:年月日
所属区域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
生产性质
|
员工总数
(人)
|
主要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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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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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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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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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鞋、制衣、玩具生产加 工、食品加工、家具木材、扶贫车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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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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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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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此台账由县级建立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