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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800501/202212-00003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发布机构: 老王岗乡 主题分类:
名称: 劳动者维权须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劳动者维权须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15:27 浏览次数:1900 字体:[ ]

劳动者维权须知了解你的基本权利:一)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每日加班应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三)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不合理费用,不允许扣留身份证、档案等。(四)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何维护你的权利: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者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书面投诉材料,要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若是拖欠工资投诉,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欠条、劳动合同书、参加社会保险的记录、工作服或者工作证及其他能够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及事实的证据材料。(=) 违法行为发生在2年之内。履行你的义务:一)用工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二)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须持证上岗三)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应遵守合同约定,不能不辞而别给你个提个醒:一)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严禁群访和闹访及其他不当行为二)劳动者应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地址: 县政府综合楼一楼118室举报投诉电话: 0396-503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