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入学工作,保证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平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小生
副组长:张 丽
成 员:朱科伟 陈 艳 陶 克 刘艳兵 王江涛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2、坚持划片招生的原则,切实保障本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计划招生的原则,招生人数控制在县核定的规模之内;
4、坚持适龄入学原则;
5、坚持城区住、户(居)一致优先原则;
6、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生范围:
根据《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的实施意见》,平舆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为:东至挚地大道,西至槐树街,南至清河北岸,北至永乐大道(不含陈蕃市场)。
四、招生条件:
1、城区住、户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其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房产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报名结束之前),均在招生范围内。
2、三代同堂:城区内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3、城区住、户不一致:城区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其监护人持有房产证明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
4、拆迁户: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适龄儿童可到新安置住房或原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入学;以经济补偿形式安置的居民,拆迁协议签订之日后尚未购房者,其子女仍可在原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入学。
五、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计划人数:
片区内适龄儿童550人。
七、招生时间及程序:
1、招生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1日。
2、登记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中1、2、3、4情况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持以下证件到我校审验登记报名:
①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至少需要与父母其中一方同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证、宅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薄的,须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③暂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八、招生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学资格。
2、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严格审核年龄、范围等相关条件。
3、不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
平舆县实验小学
2022年8月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