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皇街道应急消防制度职责
发布时间:2022-12-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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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2、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街道)所辖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3、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对消防安全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4、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消防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5、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镇防火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2、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和场所开展重点检查。每月排查履盖率不低于20%,在关键时段和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排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现场难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重点督办跟踪落实。
4、排查要填写记录,如期复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销号、闭环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隐患,防火办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发现所报告隐患应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6、加强村级安全劝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培训演练制度
1、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管理干部、安全劝导员业务知识培训。
2、积极组织“五进活动”、“11.9消防宣传日”和消防讲座等宣教活动,大力宣传消防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和避险意识。
3、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4、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进消防文化乡镇(街道)创建,在企事业单位、主要道路、街区等设置宣传标牌和专栏。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100%。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6、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每月举办2次消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