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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平舆二中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滥发资料和违规收费的规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19
平舆二中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滥发资料和违规收费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12-19 15:04 浏览次数:2700 字体:[ ]

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我校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教师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给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教师之间不准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得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进行家教而从中获利。严禁教师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严禁教师滥发学习资料

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推荐未经教育局审定的教辅资料。不准向学生征订教育部门规定以外的其它任何教辅资料,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诱导学生到指定的地方购买学习资料,教师不准私自编印学习资料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严禁班级教师乱收费

严禁任何班级、教师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严肃查处违规补课、滥发资料和违规收费行为

对个别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评先表优资格,三年内不得评职晋级,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本校。凡因违反规定办班补课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是出现乱收费或私自推销资料的,除所有违规收费及资料全部退回外,并对责任人做出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