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0000001820300/202301-00002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名称: 2022年第二、第三季度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情况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2022年第二、第三季度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1 10:48 浏览次数:2333 字体:[ ]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

为加强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推动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保障招标采购活动公平、高效开展。根据《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驻发改公管[2022]16号)规定,我县从2022年4月起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按照“一项目、一评价”的方式,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中的行为开展动态评价。现将2022年第二、第三季度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二、第三季度,共有23家社会代理机构完成33个项目进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

根据“一项目、一评价”评价结果,其中有21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 31个项目得分95分以上,占总评价项目的   94%,95分以下的有2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2个项目,占总评价项目的6 %。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得分90分以下的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机构专业素质、行为规范、社会诚信方面

1.部分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不完整、不细化,收费标准未明确,采购文件未公开代理收费情况。

2.个别项目在线质疑投诉回复不及时或答复过于简单,引发投诉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一项目、一评价”过程中,继续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发现问题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整改,让评价切实起到规范其服务行为,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的作用。

 二是加强问题整改。各代理机构应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及“一项目、一评价”的评价结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尤其是评价得分较低的代理机构要对号入座,逐项整改,切实提高代理水平。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各代理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加大相关投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和落实《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尤其是开展职业道德、执业行为方面的规范化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经营行为。各代理机构应当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和代理行为,不得恶意竞价、严禁挂靠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做到依法代理。各代理机构应合理收费,使用正规票据,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同时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建设和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