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舆县社会代理机构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 县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 规范有序地进行,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有关规定,定于12月份对各代理机构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服务质量情况。
4、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情况。
5、基础工作情况。
二、考核的时间
考核组考核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20日结束。
三、考核的方式
单位自查和考核组现场考核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报表、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同时向考核组提供详实的政府采购数据。
2、考核组考核工作完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送县政府,并 在政府采购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抄送各代理机构。
3、整个考核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结束。
附件:1、考核组成员名单。
平舆县财政局采购办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名单
组长: 毕永松
组员: 张 俊 岭
叶 三 仪
苏 卫 兰
张 艳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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