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0D00001040100/202301-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平舆县社会代理机构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平舆县社会代理机构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1:30 浏览次数:904 字体:[ ]

关于对平舆县社会代理机构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 县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 规范有序地进行,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有关规定,定于12月份对各代理机构202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服务质量情况。

4、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情况。

5、基础工作情况。

 

二、考核的时间

考核组考核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20日结束。

三、考核的方式

单位自查和考核组现场考核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报表、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同时向考核组提供详实的政府采购数据。

2、考核组考核工作完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送县政府,并 在政府采购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抄送各代理机构。

3、整个考核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前结束。

 

附件:1、考核组成员名单。

 

 

 

 

 

 

 

 

平舆县财政局采购办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名单

 

 

组长: 毕永松

 

 

 

组员: 张 俊 岭

 

 

 

叶 三 仪

 

 

 

苏 卫 兰

 

 

 

张 艳 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