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驻马店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 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现将《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 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驻财购〔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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