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精神,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驻财购〔202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按照市财政局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的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我县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禁止收取任何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
附件: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驻财购〔2022〕9 号 )
平舆县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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