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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79020000/202301-00001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15:55 浏览次数:2296 字体:[ ]

关于印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舆县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平舆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0〕1号)和《平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平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6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我县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有效打通行业间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检查内容

全县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联合监督检查的对象。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两部门联合开展,各乡镇统战部门结合职责权限,对应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一)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中的违法违规等工作,联合抽查比例100%。

(二)民族宗教部门检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牌证使用、“三化”问题情况,联合抽查比例100%。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1月7日-3月31日)。由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建立组织、制定机制、细化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2月20日)。严格对照抽查内容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上传信息。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对“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

四、抽查结果

(一)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

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

(二)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

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该单位名下,并通过该平台进行公示。

(三)结果运用。部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

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的自觉性。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随机联查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站在重大局、重全局的立场全面配合相关检查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应用协同监管平台,更新完善本部门“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行业监管主体库),确保联合抽查前期抽取过程科学、有效。

(二)做好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的抽取和任务派发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发起部门,应根据参与部门报送的抽查检查人员情况,于12月20日前通过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并采取每部门“一企一表”方式打印检查表,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随机联查工作。

(三)做好协调配合和政策宣讲。各参与部门要确定一名联合抽查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抽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和抽查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凡参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人员落实抽查任务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事务,要确保抽查检查任务按期完成。实施抽查任务期间,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了解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现实意义,督促相关主体积极配合检查,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做好联合抽查结果的汇总反馈工作。在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对照职责要求,落实每一项检查事项,并填制完成“一企一表”。检查过程中发现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有效处理的,要随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发起部门相关负责人,拟定解决对策和办法后统一处置,切不可“任性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成后10日内要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

 

 

平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平舆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清真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抽查

清真食品生产、销售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平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