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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2827005981960M/202302-00026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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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平舆县委编委办公室 关于县直有关部门承接第二批省赋予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中共平舆县委编委办公室 关于县直有关部门承接第二批省赋予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1 浏览次数:17478 字体:[ ]

平编办〔2023〕5号

中共平舆县委编委办公室关于县直有关部门承接第二批省赋予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权赋能改革,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现将第二批省赋予县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公布。同时,对第一批下放权限中缺乏承接条件的2项予以收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改革要求,确保承接到位

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第二批放权赋能改革要求,切实推进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接暗不接。同时要加强与市权限下放部门工作对接,做好材料、数据接收和相关办事平台权限调整,确保调整权限顺利承接、顺畅运行。

二、细化责任分工,做好配套更新调整

根据职责调整情况,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强化监督制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到权责一致,严格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厘清监管边界,强化监督制衡,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附件:1.第二批赋予县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2.第一批赋予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清单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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