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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79040100/202306-00001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中考、高考餐饮消费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发布日期: 2023-06-07
中考、高考餐饮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6-07 10:19 浏览次数:2089 字体:[ ]
中考、 高考餐饮消费提示

1.餐饮服务单位应遵守食品安全各项规定,为考生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2.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在学校食堂用餐,外出就餐时,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干净的饭店就餐,餐后索要消费凭证。

3.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距离近、证照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尽量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4.在家用餐时提倡“现买、现做、现吃”,慎用凉菜、外购卤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不食用隔夜饭菜。家长送餐,请尽量缩短送餐时间,并尽快食用。

5.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平衡膳食,慎用保健食品。

6.考生或家长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