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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60202/202307-00001 组配分类: 办件公示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河南诩辞建筑有限公司等申请资质转移有关事项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7 发布日期: 2023-07-07
关于河南诩辞建筑有限公司等申请资质转移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7 10:09 浏览次数:1644 字体:[ ]

关于河南诩辞建筑有限公司申请资质转移有关事项的公示

1、河南诩辞建筑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母公司江西坤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诩辞建筑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母公司江西坤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2、河南省睿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母公司江西爱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省睿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母公司江西爱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3、河南耿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庭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耿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庭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4、河南耿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母公司江西春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没有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河南耿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母公司江西春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5、河南中宏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母公司江西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中宏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母公司江西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6、河南中宏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高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中宏恒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高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7、河南省益铭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河南省益铭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8、河南增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转移至母公司天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河南增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母公司天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9、河南若隽建筑有限公司申请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转移至全资子公司宜春啸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母公司河南若隽建筑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全资子公司宜春啸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