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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750203/202307-00009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风险监测预警第26期-20日下午至21日我县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提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风险监测预警第26期-20日下午至21日我县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提醒
发布时间:2023-07-20 20:06 浏览次数:1303 字体:[ ]

20日下午至21日我县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提醒

 

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边缘西南气流和高空低槽共同影响,20日夜间至21日,我县有阵雨、雷阵雨天气过程,雨量分布不均,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40到70毫米,个别乡镇80到120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30到50毫米,局地70毫米。24日至26日,全县还有一次降水过程,有中到大雨,部分乡镇暴雨。

一、具体天气预报:

7月20日夜里阴天有中阵雨,部分乡镇大雨或暴雨,偏南风2-3级,气温24到31度。

7月21日阴天有中到大雨,部分乡镇暴雨或大暴雨,偏南风2-3级,气温23到35度。

7月22日分散性阵雨转多云,西南风3级,气温25到36度。

7月23日多云间晴天,偏南风2-3级,气温26到36度。

 

二、防御措施及建议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跟踪监测,强化短时临近预报能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按照职责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认真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各重点行业部门要重点分析强对流天气影响,指导有关行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密防范因天气变化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大风、降雨来临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停止作业。

(四)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排涝准备。

(五)水利部门需加强河道、坑塘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和险工险段的巡查排险和加固,时刻关注强降水对河道和堤防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必要时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六)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采取措施确保强对流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

(七)应急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分管领域的危化、工贸等行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雷电、暴雨、冰雹和次生灾害的安全防控措施。

(八)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基层做好蔬菜大棚、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防范和安全管理,提前做好防风防雨加固工作。

(九)宣传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传播发布工作

(十)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运行保障。

(十一)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城中村和农村的危旧房屋、简易棚屋、深基坑的隐患排查,要重点关注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易涝点、下沉式空间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必要时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十二)公众应增强防范应对暴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防范意识,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远离大树、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谨防高空坠物。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加固围板、棚架、户外广告牌、电线杆、路灯、危墙、通信塔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十三)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情况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队伍要密切关注险情、灾情,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迅速有序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