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我街道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即日起街道要组织专人对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核查一是不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补贴对象及补贴依据要求的要坚决核减,二是核查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流转面积情况。
一、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街道在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专项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顶风违纪,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平舆县纪委监委及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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