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县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有关规定,定于5月份对各代理机构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服务质量情况。
4.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情况。
5.基础工作情况。
二、考核的时间
考核组考核时间从2022年5月5日开始至2022年5月31日结束。
三、考核的方式
单位自查和考核组现场考核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报表、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同时向考核组提供详实的政府采购数据。
2.考核组考核工作完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布,同时抄送各代理机构。
3.整项考核工作于2023年5月31日前结束。
附件:1.考核组成员名单。
平舆县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1
考核组成员名单
组长: 毕永松
组员: 张 俊 岭
叶 三 仪
苏 卫 兰
张 艳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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