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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300200/202309-0000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类事项
发布机构: 县卫健体委 主题分类:
名称: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9 发布日期: 2023-09-19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发布时间:2023-09-19 09:16 浏览次数:959 字体:[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催告书

文号:平卫医罚催告〔2023〕1号

李红艳: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3 年 3月 1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编号: 平卫医罚决〔2023〕1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将罚没款  53000 元、加处罚款 50000 元缴至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0000037882325071012-0001),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到平舆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平舆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备注: 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