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2023〕147号关于公布杨埠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 号) 和《关于公布驻马店市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驻数政办 〔2023〕8 号) 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梳理编制了《杨埠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杨埠镇本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杨埠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纳入杨埠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存在不能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现予以公布。
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发生变化等需调整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将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严禁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现象发生,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
杨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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