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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0100/202311-00001 组配分类: 招生方案
发布机构: 实验中学 主题分类:
名称: 平舆实验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平舆实验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0:55 浏览次数:311 字体:[ ]

根据《平舆县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平教〔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片区学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片区范围
东至建设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草河北岸,北至清河南岸。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①②③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至少需要与父母其中一方同户口簿
②房屋产权证,自建房屋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和准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③暂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需提供合法的购买合同、全额付款发票。
④近半年的水费票、电费票、燃气费票据原件。
三、上交材料时间:8月9日—8月10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地点:综合楼一楼西侧
四、家长提交证件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所交证件均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学生在平舆实验中学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