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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1210100/202311-00001
组配分类:
招生方案
发布机构:
实验中学
主题分类:
名称:
平舆实验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平舆实验中学2023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0:55
浏览次数: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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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舆县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平教〔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片区学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片区范围
:
东至建设街,西至清河大道,南至草河北岸,北至清河南岸。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
①②③
需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全家户口簿
(
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至少需要与父母其中一方同户口簿
)
。
②房屋产权证,自建房屋者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
宅基证
)
和准建证
(
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
户口簿
的,须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和父母的无房证明)。
③暂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需提供合法的购买合同、全额付款发票。
④近半年的水费票、电费票、燃气费票据原件。
三、上交材料时间:8月9日—8月10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地点:综合楼一楼西侧
四、家长提交证件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所交证件均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放弃学生在平舆实验中学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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