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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730507/202311-00001 组配分类: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公文文种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公民  DOC  中年  劳动、人事、监察  命令  
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注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和注销
发布时间:2023-11-29 15:32 浏览次数:583 字体:[ ]

什么情况下应终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谁为其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应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死亡参保人员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