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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80000/202312-0000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实验中学 主题分类:
名称: 平舆县实验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1 发布日期: 2023-12-11
平舆县实验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2-11 17:55 浏览次数:381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平舆县实验中学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校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秦季巍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值班行政人员、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相关教师负责各自年级和班级学生的疏散协调工作;校长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部署。

 

三、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火警电话:119

 

(3)急救电话:12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组保障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遇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清河区派出所“15036929666”。

 

3、注意事项: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段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校长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果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人员,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体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由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体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并在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触电事件

 

1、处置触电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报告程序

 

(1)学生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教师。

 

(2)班主任或教师先行救护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3、处置措施

 

(1)迅速关闭电源。

 

(2)尽可能用安全方式救护触电者。

 

(3)如触电者有伤残要迅速送到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触电者逃生时应掌握方法,救助者应具备防触电的一般常识。

 

(5)如遇触电或者死亡,要迅速报案,并上报教育局。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

 

(2)反应要迅速,对事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救助措施要得当,切忌发生集体触电事件。

 

(六)楼梯踩踏事件

 

1、处置楼梯踩踏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报告程序

 

(1)学生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2)学校领导上报教育局。

 

(3)如遇通讯障碍,学生或班主任可直接报告教育局。

 

3、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现场抢救。

 

(2)对负伤学生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及时组织人员与受伤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学生情绪,尽最大可能进行人员抢救,不可因慌乱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残。

 

(2)反应要迅速,对事件处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3)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向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根据疫情情况,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5)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八)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领导部门

 

3、处置措施: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3)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现场的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灾害情况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注意事项:

 

(1)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在暴风和暴雨天气中,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

 

(6)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九)活动安全

 

1、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规定向年级部、政教处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3、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