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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平舆县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平舆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自查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5
平舆县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平舆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08:24 浏览次数:963 字体:[ ]

平舆县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平舆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自查报告

近年以来,平舆县坚持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做到源头严防、风险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不断探索构建食品安全的群防共治格局,切实保障全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国家食品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根据我县开展情况,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对照操作指南项目,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平舆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印发了《平舆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3)》,成立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建立了县领导分包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创建工作机制,细化了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也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班,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县19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专业化、信息化”监管新方式,形成各行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

  (三)落实“两个责任”

我县按照“弱中选强、梯次接续”的思路,科学分级分任务,对全县在产在营的4414家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实施分级,划定A级主体12家、B级主体37家、C级主体167家、D级主体4219家。获证的食品经营主体录入已完成90%,全县《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为100%,包保督导任务完成率100%.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1.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印发《平舆县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平政办﹝2022﹞13号),强化全局意识,坚持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建立健全通报考核和亮牌督办机制,确保攻坚行动落地生根。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高质量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食源性疾病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全县全部行政区域,包括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乡镇卫生院和县城区5家医疗机构共24家监测单位,按照信息互通机制,每月将监测数据报送县食安办,截至前,全县累计网络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1434例。按照采样计划,我县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完成,5份坚果及籽类花生、9份熟肉制品、7份谷物及其制品小麦(面条)已送检。

  3.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禁止污染可耕地。对全县耕地土壤、农产品有关区域和涉重金属污染源进一步筛查,补充更新整治清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选取部分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评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观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

  4.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一是将全县150多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落实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及使用记录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 三品一标”认证。二是持续开展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从业者规范用药意识。三是严格执法,狠抓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对全县各乡镇的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及畜产品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业投入品、经营高毒违禁兽药农药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00余家次。四是进行农产品例行监测。种植产品监测样品2010个,合格率100%。

  5.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开展食品销售环节“四化建设”,目前,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完成率达100%,小微型食品经营店完成550家。二严厉打击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共抽检食品2888批次,不合格产品113批次,已全部处置完成。2023年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79件。

  6.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提升餐饮质量安全。聚焦连锁餐饮企业门店、网络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无证入网、超范围经营、证照公示不全、加工制作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48家次,排查整改问题152个。

  7.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开展农贸市场“四化建设”,以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制度、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网格化奖惩管理制度等为重点。指导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指导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并上传公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闭环处置。

  8.“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加强对“三小”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明确监管责任人和监管重点,强化问题整改和跟踪,“一坊(店、点)一档”建立监管档案,实现“三小”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实施“6S”的小作坊35家,实施明厨亮灶的小经营店968家。检查“三小”生产经营单位276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4份,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

  9.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一是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二是加强食品销售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显示的经营地址是否与线下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线上线下销售的食品质量是否保持一致为重点检查内容,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共计检查食品电子商务平台2家,餐饮食品经营者622家,食品销售经营者29家。

  1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学校食堂评价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切实压实各方责任,全面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二是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导2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10个,已全部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目前对全县145所学校食堂完成了评价工作,完成率达到81.4%。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由县政府统一为全县在校就餐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五是强化风险监测和研判,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178所学校食堂全部安装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并纳入了“舌尖安全网”。

  11.严格监管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和出库质量安全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行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销售。

  12.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监督检查276家次,责令改正10家次,发现违法行为5户全部立案查处。

  三、主要问题不足

  (一)创建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视程度不够,在创建宣传工作上突击性多,经常性、长期性宣传不够,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示范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需要进一步凝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需要党委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但相当一部分同志认为创城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食安委成员单位“敲敲边鼓”就够意思了。食安委成员之间没有形成同心协力谋创建抓创建的氛围。

  (三)企业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细致、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生产企业对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够,生产资料投料记录不规范,加工场所环境不整洁;有的餐饮服务单位无自查自评材料、缺少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刀具案板没有生熟分开、食品原材料仓库摆放混乱;有的超市和便利店索证索票记录保存不完整、未按标签标示的温度储存食品;有的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缺少蔬菜农残抽检计划、缺乏不合格产品处置联动机制制度性文件等。

  (四)创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乡镇(街道)之间有好有差,业态之间有好有差,规上企业好于 “三小”。基层监管人员老化,工作动力不足。市场监管所装备配备不到位,无法正常开展监管工作的情况依然存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目标任务,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规范的管理,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食安责任、集聚创建力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着力提升宣传质效。县创建指挥部要积极协调县委宣传部在创建宣传上牵好头,要在挖掘宣传栏、黑板报、大喇叭、电子屏等传统手段宣传潜力的同时,还要用好抖音、短视频铃声等现代传媒形式。要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趣味性和时效性,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提高创建知晓率,引导社会各方面用 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中,进一步营造共建食安城市、共享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

  (四)切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保持一叶知秋的警觉和如履薄冰的谨慎。一是持续开展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坚持做好各个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能力。改善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提升学生营养餐水平,促进营养安全。加大对乡村学校、特别是一些边远学校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和食品安全的管理及监管力度,杜绝出现食品安全死角。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其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从业水平。三是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明确职责和任务,通过抓住政府和食品经营单位中的“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严控严管食品安全风险,完成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包保督导。

平舆县人民政府食安办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