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723202200012(建筑)号)公告
平舆县明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取得平舆县兴舆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号:建字第411723202200012(建筑)号),项目位于平舆县振兴路与永安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原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723202200012(建筑)号)自行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已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723202200012(建筑)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到平舆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局窗口提出异议(电话:0396-502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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