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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910604/202403-00001 组配分类: 污染源监督监测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及时更新和公开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信息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关于及时更新和公开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4:42 浏览次数:1295 字体:[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平舆分局关于及时更新和公开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信息的通知

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2022年11月28日发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4年全县共筛选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家。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须填报地下储罐的信息表并报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严格实施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主要生产区、原材料以及固体废物的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重点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地下储罐、地下管线以及水污染治理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消除隐患。今年新增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完成一轮隐患排查。

   3.认真实施自行监测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对其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开展监测编制自行监测报告于6月30日前报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在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防范拆除活动污染。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78号)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污染物收集、处理等措施。启动实施15个工作日前报县级生态环境和工信主管部门备案拆除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企业拆除活动要分三个阶段执行:一是前期准备,企业在拆除活动施工前要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点,认真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二是组织实施拆除活动过程中,可自行组织拆除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开展拆除工作。特种设备、装备的拆除和拆解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并根据现场的情况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调整《污染防治方案》并开展拆除活动。三是拆除活动结束后应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5.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附件:平舆县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2024年3月18日       

平舆县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省辖市(直管县)

县(区)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三合一代码

生产地址

行业类别

1

驻马店市

平舆县

平舆县惠成皮革有限公司

914117236846123064

平舆县古槐街道办事处东工业区

1910皮革鞣制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