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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20300/202403-00002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有偿收回PY-2024-6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关于有偿收回PY-2024-6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09:46 浏览次数:712 字体:[ ]

关于有偿收回PY-2024-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平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1号、平政土〔2024〕16号批复、河南庚美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公告有偿收回PY-2024-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等资产,并注销豫(2019)平舆县不动产权第0004498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地位于辛店乡两口村南侧、吴黄路西侧,占地面积为10000.00平方米(合15.00亩),四邻为:东至吴黄路,西至医卫慈善用地,南至医卫慈善用地,北至辛店耕地,宗地编号PY-2024-6号。由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对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等资产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平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原房地产权利人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持原权属登记手续到平舆县自然资源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其所持有的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自动失效。上述土地收回后,根据城镇规划和用地需求,供应新的建设项目使用。

     平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