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县级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对我县部分河流县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一、县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1、县委书记刘飞同志担任县第一总河长。
2、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磊同志担任县总河长。
3、县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王娟同志担任县副总河长。
二、县级河长
1、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磊同志担任小洪河县级河长。
2、县委副书记王东亮同志担任汝河县级河长。
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靖同志担任大黄港县级河长。
4、县政府副县长代建华同志担任孟港县级河长。
附件:县级河长名单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