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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2827005981960M/202407-0001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1 发布日期: 2024-07-11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15:14 浏览次数:1468 字体:[ ]

陈国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合并乡村小学,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优化乡村学校资源、逐步推进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撤并工作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乡村学校资源,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县教育局在充分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经党组研究讨论,制定下发了《平舆县教育局关于撤并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意见》(平教〔2023〕23号)文件,并按照“优化布局、整合资源、稳妥推进、有效提升”的原则,加快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撤并工作,构建完善农村完全小学和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发展机制,提高中小学办学效益,达到资源共享、规模办学、提高效益的目标。坚持“一校一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整合在校生10人以下(含10人)的学校教育资源,时机成熟后再对在校生20-5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进行资源整合。2023年1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已合并57所、撤销5所。

二、教师轮岗,教育资源共享

一是利用我省“两区”人才支持计划,为我县偏远乡村尤其是贫困村提供人才支持。2023-2024学年度,“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我县从城区学校选取的32名政治素质好、师德修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均已派往缺编乡镇学校,现已全部在所缺编乡镇任教。遂平县2022-2023学年度派往我县支教的共5名教师正在缺编边远学校开展支教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教育精准扶贫送教下乡”活动,为广大乡村师生传经送宝。县教育局在2018年初出台了平舆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舆县“教育精准扶贫送教下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2018〕31号),根据文件精神,由教育局人事股牵头,县教研室、城区学校具体实施,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了“精准扶贫送教下乡”活动。城区学校所选派特别优秀的教师到贫困村学校送教下乡,通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形式,以“送教下乡”活动为载体,为农村薄弱学校,特别是贫困村学校提供先进的教学示范和专业支持,提高师资素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教育教学全面发展。

三、加强学校校车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我县是人口流动大县,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特别是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占比非常大。为了减轻家长接送压力,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我县寄宿制学校都配备了校车和专职司机及跟车老师,每天准时定点到村接送。县教育局也制定了《平舆县校车管理实施方案》,从车辆与设备标准、驾驶员资质要求、路线与时间规划、学生上下车管理、安全应急措施、日常检查与维护、家长沟通机制、违规与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加强了学校校车的管理,同时县教育局每天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对全县校车的运营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了学生乘车的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上下学环境。

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增设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016年4月5日,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舆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平舆县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6〕25号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在乡镇工作的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2019年,平舆县教育局、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舆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平舆县教育局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舆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实施方案》(平教〔2019〕103号)文件,增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三项津补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分别按200元/月、400元/月、800元/月执行,县财政局自2019年7月1日起按时足额发放。并按国家政策要求对农村工作的教师发放农村水电补贴、取暖补贴、农村教师工作补贴,对下乡支教和教师交流等人员发放相应补贴,全面提高农村工作的教师待遇。另外“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制定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等规定,要求相关资金适当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并制定相关经费和学生资助全覆盖。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县的教育工作继续监督和指导,并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做好今后的工作。

 

2024年 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