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加入收藏
投资动态
投资政策法规
投资指南
投资环境
招商项目
招标投标
企业风采
企业办事
开办设立
企业注销
年检年审
企业纳税
市场监管
质量监督
乡镇概况
李屯乡
杨埠镇
东和店
庙湾镇
射桥镇
西洋店
阳城镇
东皇街道办事处
十字路
辛店乡
老王岗
万金店
双庙乡
玉皇庙
万冢乡
郭楼镇
高杨店
清河办事处
古槐街道办事处
平舆县乡镇、村名录
网站导航
您现在:平舆县人民政府首页 >招商引资>>正文 
浏览字体:
驻马店市驿城区关于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的优惠办法
2009-11-2 15:39:22  县政府信息中心
    一、客商来我区投资,可采取独资、合作、购买、兼并、租赁等形式。土地使用权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等方式灵活提供,并按照土地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执行最低价。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综合价格每亩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综合价格每亩6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税依率计征,十年内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返还。

  三、国内外客商从事农业综合开发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减20%收取,农业税全部返还。

  四、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增值税依率计征,地方所得部分,前三年全额返还;第四至第五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按第五条优惠征收。

  五、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营期十年以上的,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前三年免征;第四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如数返还;第六至第十年依率计征,减半返还。

  六、国内外客商从企业分得利润在我区境内再投资,经营期在5年以上(包括5年)的,可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再投资兴办、扩建出口创汇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全部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七、客商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及其它合法收入、依率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五年内地方所得部分全额返还。

  八、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其它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社会公益事业,免缴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

  九、客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依率计征,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返还。

  十、300万元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征地建设的其它各项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客商的家属子女办理我区户粮关系免收费用;其子女及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员、技术人员的子女入托、入学,优先解决。

  十二、购买、兼并我区现有企业的,免交工商、税务、土地、房产变更费及供水过户费。

  十三、客商来我区投资,实行联席会议审批制度,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属区级审批的三日内办完,需市级以上审批的,派人协助办理。

  十四、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区长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任何检查评比和收费活动;对投资者或法人代表颁发《特别优惠卡》,享受优先、优惠等特殊市民待遇。

  十五、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客商企业,在区内设立自产产品销售点,免办各种证照,免收各种费用。

  十六、国内外客商的投资项目,由其自主选择招标施工和装卸运输单位,自行招工,不附加任何条件。

  十七、客商投资企业进出货物的运输车辆,在市区内免检。

  十八、客商企业所需的水、电、气、热、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解决。

  十九、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其它项目,参照项目技术先进程度和预期财政收益,允许受益单位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3%—1%奖励给中介人,投资城市公共设施和福利事业的项目,奖励由地方财政支付。

  二十、本办法未包括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优惠政策执行或另行商定。

公示公告  
· 平舆县教育系统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补充公告
· 平舆公众论坛招募志愿者
· 2010年平舆县首届房地产展示展销会9月9日至15日…
· 平舆县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 河南红十字会救助甘肃舟曲灾区 公布捐款方式
政府领导  
县   长 王兆军
副县长 龚红勇 张新领
张明星 石玉兴
朱东升 杨荔
县长助理: 张金涛
机构设置 >>更多
县政府组成部门
县政府直属机构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其它部门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
便民信息  
关于网站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www.pingy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1164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版权所有: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支持:李振
网站制作与维护:平舆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电话:0396-5021591 QQ:97187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