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水行政复议。
二、组织制定全县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中长期水量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区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取水许可证审批;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四、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县供水公司的业务工作。
五、按照水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水量;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
七、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编制、审查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水库、蓄洪滞洪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河道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负责凿井许可及丙级水井凿井资质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六是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及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确山县城区防洪职能。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电话:0396-502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