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5 08:40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平政〔2021〕7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2021—2025年)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机遇挑战
第一节 区域概况
地理区位。平舆县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东部,属淮北平原区,位于中部崛起战略、淮河生态经济带和中原城市群发展等战略的交汇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全县下辖3个街道、11个镇、5个乡,介于北纬32°44′—33°10′、东经114°24′—114°55′之间,国土面积1284.23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平舆县地形地貌整体为广阔低平,属淮北平原区。冲积-沼泽相堆积平原分布于除洪汝河两侧的大部分区域,分布面积约861.6km2,占总面积的67.2%;洪汝河冲积平原分布于洪汝河两侧,由洪汝河冲积而成,面积约420.4km2,占总面积的32.8%。
气候气象。平舆县地处北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兼有两种气候带的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季风气候影响明显,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属于淮北平原温暖易涝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50毫米,多年平均气温14.8℃,年平均日照时数2131小时。
水文水系。平舆县属淮河流域,系汝河水系,境内河网水系发达,大、中型河流共9条,分别为小洪河、汝河、北马肠河、南马肠河、荆河、茅河、马港、大黄港、小清河等。河道整体分布较为均匀,形成了全县排水系统中的骨干工程。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截止2020年底,平舆县总人口104.37万人,常住人口96万人,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265.2亿元,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依然达到4.7%的增长。产业结构以皮革皮具、户外休闲家居、建筑防水材料、白芝麻为主,三次产业结构为18.5:40.8:40.7,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不断提升。
第二节 建设基础
(一)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
近年来,平舆县不断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编制了《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统筹构建“一极核两主轴、三片区四中心”的城镇发展空间布局,促进全县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有序布局。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大幅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增至26.50%,城市绿化覆盖率增至41.38%。编制了汝河、朱港、柳港、大黄港、孟港、杨河、北马肠河、荆河等21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全面划定县域内河流的岸线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界牌埋设工作已全部完毕。其中小洪河、汝河、小清河等10条河流已颁发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平舆县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建设“三大工程”,平舆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548.6吨(目标为13392.9吨),氨氮排放量1217吨(目标为1218.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978.16吨(目标为144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364.77吨(目标2405吨),全面完成四项主要污染控制目标任务。2020年全年平舆县累计优良天数299天(目标260天),同比增加71天,在驻马店全市第2名;PM2.5平均浓度39μg/m3(目标35μg/m3),同比下降8μg/m3,在全市排名第2名。综合指数4.138,同比改善1.246,在全市排名第3名。平舆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洪河李桥、小清河朱石桥、汝河李寨和阳城南马肠河4个断面达到市定三类水质目标。平舆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各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生态经济发展质量高效
全县加快推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了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生态农业新模式,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形成了以皮革皮具产业和休闲家居产业为主导产业,建筑防水产业和白芝麻产业为优势产业,电子商务产业为支撑配套产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工业经济创新发展和智能制造工作走在全市前列,2020年底全县战略新兴企业共2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增加值4.2亿元,同比增长15.1%,占比25%;推进了现代物流、健康养老、“互联网+”等相关产业发展,被确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无水港口。全县单位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面积以及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初步实现以更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更低污染排放支撑更高效益、更高质量的可持续绿色经济模式。
(四)生态生活品质绿色优质
平舆县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十三五”期间,县城区新建垃圾中转站16座,新购移动公厕9座,新建公厕28座,城市景观明显提升。基本完成新建平舆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飞灰及应急填埋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死角、城乡接合部、沿河沿湖、偏远农村等地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完成县城绿地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城区24个口袋公园、街道景观、交通岛等城市功能项目,于2020年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截至2020年,已建成公园游园42个,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96%,建城区绿地率35.42%,绿化覆盖率40.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3平方米。
(五)生态文化创新融合发展
平舆县积极探索现代生态文化创新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平衡模式,创新文旅融合发展的源动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生态内涵。高品位承办驻马店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丰收中原、老家河南”中国农民丰收节,连续三年举办白芝麻文化旅游节、新春梦幻灯光节等节庆文化活动。挚都民俗文化博物馆坚持免费对公众和游客开放,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博研学展示交流活动。车舆文化博物馆、豫南民俗文化博物馆等正在加紧规划建设,重点加入“天人合一”生态理念。围绕让文物活起来、惠民生,相关文创产品的研发生产已经展开。筹建中的悬壶济世康养文化园既已推出悬壶济世网络有声读物数十期,传播生态康养文化。精心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引导旅游项目开发企业在规划建设中秉持“文为魂、产为核、人为本”的理念,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特色文化的培育与园区景观打造、主导产业发展相融共生。“十三五”期间,加大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投资建设力度,先后完成101个贫困村和105个非贫困村文化广场、大舞台、文化活动中心配套建设,平舆县文化馆、图书馆坚持免费开放。以环保主题日宣传活动为推手,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以环境教育基地为依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六)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十三五”以来,平舆县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驻马店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纳入平舆县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全面实施“河长制”,全县34条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施“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制度,下发检察建议书,着重解决涉河违规违法突出问题,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水新格局。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出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平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通过平舆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环保政务信息。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2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4个。有序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截至2021年6月底,平舆县共核发完成排污许可证126家,其中重点管理14家、简化管理112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第三节 机遇挑战
在未来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平舆县将面临如下主要机遇:一是乡村振兴重要战略机遇。《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舆县要把握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机遇,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发展优势产业,实现农民生活富裕,产业扶贫的同时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将产业提质增效、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入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二是区域发展契机。中部崛起战略、“一带一路”、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城市群发展等战略均惠及平舆,为平舆县发展带来的历史性机遇。作为两省交界、三市结合的重要节点城市,优越的区位环境为平舆未来的开放式发展提供有利的地理空间。三是高质量产业转移契机。平舆县基于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皮革皮具、户外休闲、建筑防水、电子商务以及白芝麻产业,尤其是户外休闲产业,依托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这两年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华丽转变。未来平舆县还将继续承接更多优势和新兴产业转移项目,实现平舆高质量发展。
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宏观背景下,平舆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如下挑战:一是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今年9月,河南省委工作会议提出了“两个确保”和全面实施“十大战略”。近年来,在平舆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平舆县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产业绿色化发展、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方面与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未来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仍需进一步探索。二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愿景。随着“美丽中国”、“健康中国”等国家顶层战略深化和生态文明理念的日益推广,人民群众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服务体验、人居环境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愿景。近年来,平舆县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同时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公众对城区环境、人居品质和服务体验要求逐步提升;平舆县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虽不断增强,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践行度仍然不高。因此,如何全面系统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愿景,有效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和获得感,是新时期平舆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三是城市高标准定位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挑战。平舆县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力争到2025年建成驻马店副中心城市,打造中原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平舆模式”。近年来,平舆县坚持走创新之路,城市旧貌换新颜,生态环境质量在河南省达到领先水平,但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与城市的高标准定位仍存在一定差距。生态文明管理机制体制尚未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不断提高,生态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绿色产业转型依然任重而道远。如何深化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更好地成为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绿色发展支点,是平舆县面临的新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河南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要求,以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将平舆建设成为碧水蓝天、宜居宜业的省级生态县和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的绿色发展亮点。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平舆县生态功能定位,对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上,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坚持绿色富民、绿色惠民的文明发展之路,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全域统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合不同区域发展特色,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近期工作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紧密结合,科学制定规划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与相邻市县联动,实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平舆独特资源环境优势,明确生态空间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管控措施,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有机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生态文明观,兼容并蓄、不断创新,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使平舆县发展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省级生态县。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及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紧密结合的原则。调动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整合各部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风尚,引导全县积极投身于省级生态县的建设中来。
第三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平舆县行政所辖区域,包括古槐街道办事处、清河街道办事处、东皇街道办事处、杨埠镇、东和店镇、庙湾镇、射桥镇、西洋店镇、阳城镇、郭楼镇、李屯镇、万金店镇、高杨店镇、万冢镇、十字路乡、玉皇庙乡、老王岗乡、辛店乡和双庙乡,辖3个街道、11个镇、5个乡,总面积1284.23平方千米。
规划时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部分数据采用2019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3年,远期为2024-2025年。
第四节 编制依据
《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将严格按照现行国家与河南省相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现行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进行编制,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正);
(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11日);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
(11)《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6年12月);
(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13)《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年11月);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
(15)《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 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7)《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豫环文〔2020〕115号);
(1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豫政〔2013〕3号);
(19)《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
(20)《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2020年8月30日);
(2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22号);
(22)《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
(23)《河南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30年)》;
(24)《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调整)》;
(25)《驻马店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6)《森林驻马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
(27)《驻马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28)《驻马店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29)《驻马店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30)《平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纲》;
(31)《森林平舆生态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
(32)《平舆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33)平舆县政府及各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
第五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平舆县建设省级生态县的总体定位,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两区、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旅游休闲文化产业升级及特色经济结构建设基本完成,生态农业、绿色产业形成规模,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适合平舆县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基本形成,为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提供样板。
(二)阶段性目标
全面启动和重点攻关阶段(2021-2023年):按照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创建标准,从完善制度机制、环境质量改善、优化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入手,重点突破制约瓶颈,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壮大服务业,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平舆城镇污水和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治理率;加强平舆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度;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争取2023年达到省级生态县创建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完善提升阶段(2024-2025年):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促进形成生态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生活和谐、生态文化繁荣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指标体系
严格参照《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中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结合平舆实际,确定平舆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共计33项(见表2-1),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部分。因平舆县域内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因此该指标未纳入本指标体系。
经测算,平舆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的33项指标中,河长制等28项指标已达到考核标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城镇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等5项指标尚未达到考核标准(其中约束性指标2项)。
表2-1 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2020年) |
近期目标值 (2023年) |
远期目标值 (2025年) |
责任单位 |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颁布实施 1年以上 |
约束性 |
正在编制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定期研究部署,有效开展工作 |
约束性 |
定期研究部署并已有效开展工作 |
定期研究部署并已有效开展工作 |
定期研究部署并已有效开展工作 |
县委办公室 |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16.8 |
≥20 |
≥20 |
县督查局 |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已制定并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县水利局 |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已开展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县生态环境局 | ||||
|
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 |
(二) 生态环境 目标任务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299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生态环境局 | |
|
PM2.5浓度 |
|
39μg/m3 |
35μg/m3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
PM10浓度 |
75μg/m3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
8 |
水 环 境 质 量 |
地表水责任目标达标情况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已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劣V类水体断面 |
|
消除
消除 |
消除 |
消除 |
消除 |
县生态环境局 | ||||||
|
建成区黑臭水体 |
消除 |
消除 |
消除 |
县城市管理局 | ||||||||
|
9 |
主要污染物减排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已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县生态环境局 |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55 |
约束性 |
57.0 |
≥57 |
≥57 |
县生态环境局 | |||
|
11 |
林草覆盖率 |
% |
≥15 |
约束性 |
26.50 |
≥26.5 |
≥26.5 |
县自然资源局 | ||||
|
12 |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到严格保护 |
%
|
执行 |
参考性 |
已执行 |
执行 |
执行 |
县自然资源局 | |||
|
外来物种 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3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
14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县生态环境局 | ||||
|
15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县生态环境局 | ||||
|
生态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6 |
自然生态空间* |
自然保护地 |
- |
得到严格保护 |
约束性 |
已划定自然保护地 |
划定的自然保护地得到严格保护 |
划定的自然保护地得到严格保护 |
县自然资源局 | |
|
饮用水 水源地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
|
河湖岸线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已划定并严格保护 |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0.0051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发改委 |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30.94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县水利局 |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8.3 |
≥4.5 |
≥4.5 |
县自然资源局 | ||||
|
生态经济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约束性 |
91 |
≥94 |
≥95 |
县农业农村局 |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75 |
80 |
≥85 |
≥90 |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80 |
90 |
≥90 |
≥90 | |||||||
|
21 |
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率 |
% |
≥75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2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 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县卫健体委 |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81 |
≥85 |
≥85 |
县城市管理局 | ||||
|
2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45 |
参考性 |
30 |
45 |
60 |
县农业农村局 | ||||
|
2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
27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85 |
约束性 |
85 |
85 |
88 |
县农业农村局 | ||||
|
生态生活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28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4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县住建局 | ||
|
29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县住建局 | ||||
|
30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90 |
≥90 |
≥90 |
县财政局 |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1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100 |
100 |
县委组织部 |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70 |
≥80 |
≥80 |
县统计局 | ||||
|
33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70 |
≥80 |
≥80 |
县统计局 | ||||
注:部分现状数据为2019年。
第三章 构筑科学自然生态空间体系
第一节 构建“两区、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根据淮北生态涵养区和汝河生态保育带的功能定位,结合平舆县的区位优势及资源禀赋,以洪清河湿地公园和汝河湿地公园为保护重点,以洪河、汝河、小清河等生态廊道为脉络,构建“两区、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其中,“两区”即拟规划创建的清河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汝河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具有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调蓄水源、净化水质、提供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功能,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很强的调控作用;“多点”即奚仲公园、太任公园、陈蕃公园、舆新广场、万和园和怡馨园等多个生态节点。(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牵头)
开展生态廊道、城郊绿化、乡村绿化、农田林网四大国土空间绿化行动。完善提高道路和水系等廊道绿化标准,在大广高速公路、新阳高速公路沿线50米范围内建设乔木林廊道,在洪河、汝河、小清河、荆河、南北马肠河等水系沿线20-50米建设生态廊道。着力推进森林环城,营造城郊生态屏障,加强奚仲公园、太任公园、万和园等公园廊道网络景观防护林带建设。构建“房前屋后果树成林、村庄周围森林环抱”的乡村绿化格局,积极建立自然村围村林,扩大李屯、老王岗等乡镇花卉苗木基地规模。在适宜林网农区大力建设农田林网,将现有沟、路、渠实现林网化全覆盖。到2023年,初步形成“绿满平舆、四季常青、三季花开”的绿色生态安全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要求,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以森林为主体,系统配置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落实河南省和驻马店市关于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的规划和部署,编制防洪调度和群众撤离安置措施,改善蓄滞洪区安全应急避险条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牵头)
第二节 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依法划定平舆县城市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在绕城南路以南地区建设城市产城融合功能区,在绕城西路以西地区依托郭楼镇适当发展工业和居民聚居区。重点控制北环路以北和东环路以东地区的城市建设,保持生态空间的生态环境质量。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严禁耕地“非农化”,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实行最严格的产业、环境及用地准入制度,依法依规制定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平舆县产业集聚区、平舆县大气重点管控单元2个重点管控单元关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4个方面相关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与管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与平舆县国土空间规划、驻马店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自下而上推动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上下一致、前后相承。(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第三节 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
深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小洪河、汝河、北汝河3条市辖河流和大黄港、南马肠河、荆河、北马肠河等19条县辖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的水生态空间权属,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大力推进朱港、红卫港、肖柳河等流域生态清洁工程,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五同步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因地制宜确定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措施,对于已开发的岸线资源,开展现有项目考核,逐步建立岸线资源管理的退出/淘汰机制。禁止在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岸线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格涉河涉湖建设项目审批,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设置行洪障碍,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县水利局牵头)
第四节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森林抚育和间伐过程中,注重针叶林、阔叶林与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补植搭配,形成“乔、灌、草、藤”五形配置。对退化林采用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进行修复,调整林分结构。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树冠覆盖区域和根系分布区域,设置永久性标牌和保护围栏,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古树名木二维码“电子身份证”。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全面保护县域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全面保护洪河、汝河和小清河湿地生态系统,到2025年,湿地保护面积达到79.94hm2。构建适应全面保护要求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湿地面积,重点加强对洪河、汝河等流域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平舆洪清河省级湿地公园和汝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积极融入驻马店市湿地监测体系,在洪河湿地设立水质、鱼类、两爬监测点位。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止填塘造地等行为,确保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保护与改良农田生态系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方针,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改“粮-经”二元种植结构为“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提高粮食作物生产水平,确保全年粮食播种稳定在198.5万亩以上,白芝麻种植面积增至40.5万亩,优质花生发展到25万亩,构筑“多种类、多层次、多功能”的农田生态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保护、修复和扩大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重点保护大白鹭、红角鸮、大天鹅、鹊鹞、红脚隼和苍鹭等珍稀动物。在汝河平舆段建设水禽越冬保护小区1处,促进鸟类在此越冬和停驻。健全外来物种管理机制,开展外来动植物综合防治。重点防治空心莲子草、凤眼莲、加拿大一枝黄花、钻形紫菀等外来物种的入侵。(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第四章 提升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体系
第一节 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针对小清河朱氏桥断面水质不稳定,制定流域水质达标方案,重点针对超标污染物总磷开展源解析工作,实施控源截污,控制沿岸污水入河。加快小清河、小草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进度,杜绝污水直排。系统实施小清河等重点流域清淤疏浚、垃圾清理工作,推进平舆县汝河、小清河等水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工程,打造景观节点。从柳港引水到草河和小清河,连通县城区水系,沿河低洼地带建提排站,改造沿河滨水环境,将汝河优质水源输送至平舆县。确保全县的新蔡李桥、平舆李桥、朱氏桥、阳城等4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稳定达标,无劣V类断面,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加强流域农业面源整治
加强白芝麻、小麦等作物免耕机械种肥异位同播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与水资源利用效率。宣传平舆县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组织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培训,提升大宋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和老王岗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收运处置能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由前端的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向后端农田利用转变。引导养殖场签订与规模相适应的土地租赁协议,种植莲藕、蛋白桑、甘蔗、优质牧草、优质水果等能够及时消纳粪污的经济作物。建立粪污消纳台账,建立畜禽存栏量与蔬菜瓜果基地产量的粪污产生与消纳平衡模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严格工业废水污染防控
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开展全县流域水环境容量测算,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确保全县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市级考核指标。加强皮革鞣制加工、皮箱、包(袋)制造等重点行业监管,实施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总量控制,加强制革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并联网,实时监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优化提升污水排放标准。(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强化黑臭水体管控工作
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监管。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技术路线,确保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有序实施小泥河、肖柳河等河道水环境治理,开展河道日常清捞、养护,拓宽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县城市管理局牵头)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县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对乡村河道、沟渠、坑塘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秸秆废弃物、畜禽粪便、水面漂浮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并同步开展清淤工作,定期公布水体整治效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二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一)深化秸秆焚烧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强露天焚烧危害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禁烧秸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和禁烧秸秆的自觉性,杜绝焚烧秸秆行为,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氛围,到2023年全年做到“不主动点一把火,不刻意冒一处烟”。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在西洋店镇、老王岗乡、辛店乡、李屯镇、万金店镇等乡镇重点地区试点安装高清摄像头监督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定期组织网格员对所在网格进行巡查巡视,做到“发现一处、扑灭一处、处罚一处”。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生物质燃料的文件,在西洋店镇、老王岗乡、辛店乡、李屯镇、万金店镇等乡镇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秸秆的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进一步拓宽肥料化、能源化利用规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无秸秆露天焚烧面积比例双提高,到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巩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对皮革皮具制造、建筑防水材料、白芝麻加工和户外家居生产等特色产业涉气工段实施清洁化生产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从燃料替代、物料替代和末端治理等方面开展企业污染治理制度和设施升级,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运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有组织排放口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鼓励建筑装饰装修等行业生产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基型、非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的产品,提高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企业应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统一收集VOCs废气并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县科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
(三)协同交通运输污染防治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等营造车辆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大力发展绿色货运,推广甩挂运输。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新车登记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逐步提高外地车辆转入排放标准,实施国V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和国V柴油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不符合限值标准的新购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全面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管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类(燃油、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VOCs的排放治理,运载工具应安装密闭收集系统,全县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四)强化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各类施工工地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检查发现不达标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治,顶格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以克论净”标准和“洗+扫+冲+洒”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和S225、S223绕城道路、东皇大道等重要路段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力度,重污染时段白天不少于6次,夜间要增加对东皇大道、迎宾大道和清河大道进行洒水抑尘,夜间22:00左右至少喷洒一次。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全面整治露天堆场扬尘,整治企业厂区料堆、城市周边和配煤场所等干散料场。全县所有企业厂区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四面闭合的挡风抑尘墙,挡风墙高度13米以上;煤堆、散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升级环境管理技术手段
深化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出现空气污染指数达到预案规定的启动条件时,按程序发出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强化气象观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实行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区县在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三节 管控土壤污染及环境风险
(一)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范工作。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与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建设用地地块,责任单位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持续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开展受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对本县的1块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治理和修复方案。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地块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不断加强平舆县东和店镇原皮革工业区等污染建设用地的治理与安全利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平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问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重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
严格危险废物跨市境转移的环境监管,建立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处置能力、技术、运输距离及运行状况等因素,在全县设置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区域。按照市场竞争原则,同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卫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之间,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部处理处置。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保持100%。(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四节 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韧性
(一)摸清碳排放家底
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市各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与重点,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基础工作。推动建立本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协调机制,对相关工作一体谋划、部署、推动并落实。特别要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尽快摸清本地区碳排放家底,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建立碳排放核算工作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梳理碳排放核算相关基础,依托相关技术指南开展全县碳排放底数核算工作。(县发改委牵头)
(二)开展碳达峰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参照国家“1+N” 政策体系和《河南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符合本县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借助国家级高水平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开展全县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找准全县在全市和全省碳达峰工作中的定位,谋划全县碳达峰路径,依托“双碳”时代背景,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县发改委牵头)
(三)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韧性
以“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治理高效”为目标,依托省级生态县创建、新型城镇化、三线一单、“羽状水系+多技术融合”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项目、“华润风力发电项目”等大力发展全县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升全县应对气候变化韧性。(县发改委牵头)
(四)展望碳中和战略路径
寻求国家级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智库开展全县碳中和战略路径研究并提供政策建议,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区县碳中和战略路径讲座;梳理全县碳汇等负碳资源,从能源、工业、交通、建筑、林业等领域开展相关研究,紧跟国家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实时动态,探索农业型中原城市碳中和路径。(县发改委牵头)
第五章 构建绿色低碳生态产业体系
第一节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全面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白芝麻、小麦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推动白芝麻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养殖一沼气一种植”、“稻虾共作”等农牧循环模式,构建绿色生态农业产业链。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机制。积极推进休耕轮作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土壤改良技术。推动农业安全、高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发展健康、绿色、有机、无公害生态农业生产体系,打造生态品牌农业,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业附加值。对花生、面粉、水稻、薯类、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有序推进工业绿色转型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在传统支柱产业纵深推进智能化改造提效扩面、绿色化改造提标示范、技术改造提速升级。按照“生态化、智能化、花园式”发展理念,统筹建设已形成特色产业集聚的皮革皮具、户外家居、建筑防水材料等产业园区优化升级,加强智慧园区建设。依托中原生态皮革转型发展示范园,积极推动皮革皮具产业结构调整,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加快技术转化,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推动制革行业绿色发展。加速户外家居产业优化升级,加强科技创新,打造以休闲生态家居为主的现代家居产业集群。高质量打造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科技化水平,推进建筑防水企业加快向高端化、优质化、环保化、品牌化发展。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培育壮大清洁能源、清洁生产产业。(县发改委牵头)
(三)加快提升服务业绿色水平
以推进建筑防水材料、皮革皮具、户外休闲家居等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发展为重点,构建以农业为中心的为农服务业,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优势服务业向低碳、智能、价值链高端发展,培育发展服务业新业态。建设绿色物流配送,整合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的物流产业链,打造沿“大广高速”“新阳高速”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区。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建设和完善电商物流信息平台,探索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智慧物流”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积极推广废弃物处置一体化、环境第三方监测等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县发改委牵头)
(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加快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加快发展应用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大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推进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发展区块链、电子商务、大数据和新型信息技术的应用,试点智慧农业,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坚持“绿色、环保、节能”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包装材料等新型环保材料,推动产业向新型建材和现代家居产业延伸。重点培育发展智能家居产业。引进高端智能制造重点企业。(县发改委牵头)
第二节 集约高效利用资源能源
(一)加强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统筹建设已形成特色产业集聚的皮革皮具、户外家居、建筑防水材料等产业园区优化升级,实施产业集聚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工程。重点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园区产业补链延链、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绿色基础设施共建等项目。逐步完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展,基本建成安全、可行、节能环保的能源保障体系,增强能源保障力度。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城乡电网智能化改造,完成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提高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强化电力供应保障,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县发改委牵头)
(二)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实行县域范围内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以河南省和驻马店市对平舆县的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为基础,科学统筹配置用水需求,加快分解落实至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等主要用水领域。到2023年,平舆县万元GDP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并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节水灌溉,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全面推进城镇生活节水降损,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强化公共用水节水管理,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县水利局牵头)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工矿用地的比例,逐步降低城市居住用地比例,重点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地的比例。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农业用地保护机制,加快土地流转速度,保障土地流转的利用效率与质量,推动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利益。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大力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合理控制产业集聚区数量和规模。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到2023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维持在4.5%以上。(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利用
(一)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经济
建设光伏农业互补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开发和推广农业循环实用技术。以皮革皮具、户外家居、建筑防水材料、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实施产业集聚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工程,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式组合,在园区和区域内实现不同企业或产业间副产品、能源的循环利用。重点建设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园区产业补链延链和补环,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置、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推动产业耦合共生、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县发改委牵头)
(二)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一般固体废物、废旧产品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利用。推进粉煤灰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电力、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鼓励相关产业园区及企业建设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监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取低能耗、高效能的生产工艺,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废排放量。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建材,提高建材行业消纳工业固体废物的能力,培育和扶持一批规模化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中回收利用稀贵金属与协同利用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100%。(县发改委牵头)
(三)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普及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模式,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制度,开展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完善扶持政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及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到2023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争取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第六章 打造舒适人居环境体系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一)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和清单化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管控,落实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定期发布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调查和评估,按时更新水源地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平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维持100%。(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推进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新建庄堂水库、马港水库、常湖水库等小型水库,增加地表蓄水量,涵养地下水,建立水源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开展平舆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与新建项目,加快老旧管网的改造,合理布局新建管网。重点建设南水北调中线至平舆供水的输水通道工程。水厂供水管网向乡镇地区扩展,实现一镇一厂,以现有乡镇集中供水水厂为核心,整合单村供水工程。新建规模化供水厂,联通辛店、老王岗、李屯、郭楼4个乡镇的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25年,实现全县地下水供水向当地地表水或外调水水源供水的转换。(县水利局牵头)
第二节 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网络
(一)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古槐街道、清河街道、东皇街道、杨埠镇等逐步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平舆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扩容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试点推广先进成熟工艺,加强污泥物质流管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市管理局牵头)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优先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要道沿线、市界县界周边区域行政村和经济实力强的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辐射周边农村。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连片综合整治等方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到2023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到2025年达到6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第三节 推行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
(一)提升城镇生活垃圾管理能力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在古槐街道、清河街道、东皇街道、杨埠镇等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定点垃圾存放处设置醒目的分类标志,开展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等宣教活动。新建垃圾中转站,加快推进万金店垃圾焚烧发电厂、阳城垃圾卫生填埋场、杨埠飞灰填埋场顺利投产运营,增设餐厨垃圾及粪便处理场,确保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市管理局牵头)
(二)优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能力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督促各乡镇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死角、城乡接合部、沿河沿湖、偏远农村等地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增设垃圾中转站,优化平舆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县住建局牵头)
第四节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庭院”和“美丽小镇”建设,选择2-3个乡镇整乡推进,其他乡镇选择 2-3个村试点推进,着力提升示范村创建水平。按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合理选择简单实用、经济实惠、农民群众易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鼓励厕所进院入户。新建标准化卫生厕所,农户旱厕改造全覆盖,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确保到2023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2025年达到88%。(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第五节 推进绿色建筑
推进新建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出台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强化建筑全流程管理,抓好新建建筑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继续推进绿色建筑等试点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全面引导房地产项目创建绿色建筑。实施老旧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方式,以老旧社区为示范,确定各类建筑改造的重点任务和使用的技术推行清洁取暖,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过程中,鼓励利用建筑外立面、建设太阳能光电系统,作为生活用电电源的补充。到2023年,全县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维持100%。(县住建局牵头)
第六节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一)提倡绿色出行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打造无缝衔接综合交通枢纽。强化县域交通网络与对外交通网络衔接,加强枢纽体系建设,建设平舆县客运北站和平舆县通用机场综合客运站两个综合客运枢纽。着力提升客运服务,开展通勤班车、包车客运、商务快客、定制班车等特色业务,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客运服务体系。构建多层级的客货运枢纽体系。积极推进普通公路客运站升级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多功能的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智慧交通。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运载装备运行状态感知体系和智慧交通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预防拥堵、优化路径等出行服务。(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大力推广和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车新能源替换率,在公务用车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引导出租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二)推广绿色产品与采购
鼓励绿色产品生产销售。积极推进限塑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乡镇和农村地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限制餐饮行业、宾馆、酒店等场所使用量,要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绿色标识产品生产。加强能效标准采信,将其作为节能审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节能技改、检测认证、产品推广、市场监管等政策措施的重要技术依据。扩大能效标识产品覆盖面,开展标准标识宣贯培训,加强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人员能力建设。(县发改委牵头)
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河南省及驻马店等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节能目录清单的要求,加快制定具有平舆特色的政府绿色采购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部门的责任意识,促进绿色采购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逐渐从节能和环保产品扩大到工程、能源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对政府采购人员、招标评审专家、供应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采购绿色产品的认识。到2023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5年保持90%以上。(县财政局牵头)
(三)推行绿色餐饮
推进餐饮节约常态化。鼓励餐饮行业开展节约奖励活动,提示适量点餐,推行分餐制度,引导消费者深入做好“光盘行动”。积极推进“文明餐桌”进酒店、进食堂、进社区,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支持各地商务等相关部门健全绿色餐饮工作机制,培育一批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单位)、绿色餐饮街区。宣传推广绿色餐饮标准,办绿色餐饮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县委文明办牵头)
(四)统筹推进绿色细胞创建工程
推行垃圾分类,打造绿色家庭。加强垃圾分类引导,建立奖惩举措,推动习惯养成。开展“绿色家庭”评选活动,打造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引领,总结不同家庭的绿色生活小窍门,进行宣传推广。倡导无纸化办公,打造绿色机关。鼓励使用节能产品,推进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建设公共机构自行车网点、开展绿色食堂行动、绿色文化行动,鼓励机关人员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绿色循环、低碳节能讲座。推进绿色教育,打造绿色学校。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融入教育教学体系,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广泛开展校园低碳主题实践活动。在中小学校试点校服、课本循环利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培育绿色文化,打造绿色社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改造提升社区基础设施,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绿色社区”活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县城市管理局牵头)
第七章 培育开放生态文化体系
第一节 弘扬地方特色生态文化
以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为目标定位,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地方文化品牌,结合“中国车舆文化之乡”品牌建设目标和平舆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加快推进平舆特色文化项目。持续发展红色基因传承,建设西洋店红色印记纪念馆、李寨烈士墓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生态健康养生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新特色文化宣传方式,加强文化遗址保护,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遗址保护开发项目取得新的成效,积极打造平舆特色文化品牌,扩大平舆特色文化影响力,提升平舆特色文化竞争力。(县文广旅局牵头)
第二节 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加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理念培训力度,县委党校设立生态环境或环境保护课程,开设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在领导干部中广泛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将生态文化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和考察的指标,使各级干部对政绩的追求变为实践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动力。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维持100%。(县委组织部牵头)
加强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意识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体系。在全县域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教育,在全县形成一种学习生态文明精神、领悟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准则的好氛围,培养具有较高生态意识的公民。到2023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县委宣传部牵头)
第三节 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博物院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平舆县游客集散中心,拟建一批特色文化博物馆:车舆文化博物馆、豫南民俗文化博物馆、中原粮仓农耕文化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博物馆、中国膏方博物馆、古今艺术精品博物馆。加快完善上河城、蓝天芝麻小镇、金沙湾等景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县文广旅局牵头)
第八章 构建高效的生态制度体系
全面推动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加强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源头防控、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到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达到并保持在20%以上。(县督查局牵头)
(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与驻马店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衔接,重点利用林业资源普查、水资源调查、水环境监测、土地资源调查等数据,编制平舆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明确各主管部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方式、评价体系。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为有关部门考核和任用干部以及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等提供依据。(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一)深入落实“六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成立“河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及联络办公室。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新模式。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涉河违建、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简称“一网两长”制),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探索推行路长制。(县水利局牵头)
(二)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共享环境信用信息,建立“红黑名单”,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强已发证企业证后监管,推动辖区内企业做到依证排污、持证排污。加大辖区范围内企业持证排污督查力度,对于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行为,坚持严管重罚,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严惩。强化对第三方服务的监管,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对项目经营者涉及价格及垄断作出限制性约定。(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以“督企”为重点,全面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察、专项督查,实行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查办和惩治力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帮扶机制,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刑责治污力度。(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三节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制度
(一)依法建立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落实环境保护法规定,县政府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试点乡镇(街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完善实施办法、工作考核等相应配套制度,形成县、乡镇(街道)政府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排污单位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对不履行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曝光并从严处罚。确保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均达到100%。(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完善环境监督举报制度,有序推进有奖举报。加强平舆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开通环保微信投诉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舆情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传统媒介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监督、分析和媒体应对,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第九章 重点建设工程
按照生态制度、生态空间、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类,针对生态县短板指标,加大工程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满足创建标准,共设置重点项目计33项,具体名称及建设内容详见附表1。
第十章 加强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以平舆县人民政府作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实施主体,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县、乡(镇)分级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任务分工,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县委、县政府牵头)
第二节 建立评估考核体系
严格按照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对各项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规划任务,健全自查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反映重大进展、重大问题和对策建议。同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范围。2023年进行阶段终期评估,评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25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县委、县政府牵头)
第三节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将省级生态县创建相关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方向,优先安排、切实加大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以奖促治方式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比例,确保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局牵头)
第四节 加强宣传和公众参与
加强政府各级部门宣传教育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教育等媒介,组织开展平舆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报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定期组织美丽平舆建设公益活动,激发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监督创建的积极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影响力。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以个人、社区、社会组织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参与到平舆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县委宣传部牵头)
附表1
平舆县省级生态县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
体系 |
序号 |
对应主要 任务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年) |
资金 概算 (亿元) |
经费 来源 |
组织实施 单位 |
|
生态制度 |
1 |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
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制定差别化政府绩效考核方案。 |
2021-2025 |
0.005 |
政府 |
县审计局、 县督查局 |
|
2 |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
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
编制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 |
2021-2025 |
0.005 |
政府 |
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 | |
|
3 |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
深入落实 “六长制” |
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探索实行“河长+警长”护河模式。开展涉河违建、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探索推行路长制。 |
2021-2025 |
0.06 |
政府 |
县水利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 |
|
4 |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
依法落实环境管理制度 |
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
2021-2025 |
0.005 |
政府 |
县生态环境局 | |
|
5 |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制度 |
健全环境信息与社会参与制度 |
推进有奖举报。 建立健全环保舆情和信访风险评估机制。 |
2021-2025 |
0.001 |
政府 |
县生态环境局 | |
|
生态安全 |
1 |
强化大气 污染防治 |
平舆县挚沟污水毒气处理项目 |
挚地大道地下暗沟毒气污水处理。 |
2021-2025 |
7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住建局 |
|
2 |
强化大气 污染防治 |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
积极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进一步拓宽肥料化、能源化利用规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无秸秆露天焚烧面积比例双提高,推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2-5个。 |
2021-2025 |
0.1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3 |
强化大气 污染防治 |
道路清扫 示范工程 |
进一步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和S225、S223绕城道路、东皇大道等重要路段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力度,重污染时段白天不少于6次,夜间要增加对东皇大道、迎宾大道和清河大道进行洒水抑尘,夜间22:00左右至少喷洒一次。 |
2021-2025 |
0.1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城市管理局 | |
|
4 |
强化大气 污染防治 |
完成货运、客运柴油车专项治理(辆) |
完成驻马店市下达任务。 |
2021-2025 |
0.1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 | |
|
5 |
完善风险 防范体系 |
更新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 |
根据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和更新要求进行修订与更新。 |
2021-2025 |
0.05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生态环境局 | |
|
6 |
完善风险 防范体系 |
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
新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一个,含常温应急物资粮油仓库、低温冷藏仓库、高温冷藏仓库、机械设备储存仓库、业务综合楼、应急储备指挥体系等建设。 |
2020-2023 |
1.3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应急管理局 | |
|
生态空间 |
1 |
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 |
朱港、红卫港、肖刘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 |
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五同步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集蓄雨水,修复水生态。 |
2021-2030 |
7.7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水利局 |
|
2 |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平舆县人工湿地 项目 |
建设平舆县人工湿地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规模9万m3/d,湿地占地面积2.0077平方公里。 |
2021-2023 |
37.1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住建局 | |
|
生态经济 |
1 |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
新城项目 |
修建乡镇天然气管道,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面积,持续开展集中供热工程,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智慧新城项目。 |
2021-2025 |
15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住建局、 燃气公司 |
|
2 |
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
平舆县静脉 产业园 |
园区规划实施支撑项目 4个及基础设施项目 2 个,分别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以及静脉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与展示基地、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
2021-2025 |
1.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发改委 | |
|
3 |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
生态水产 养殖项目 |
规划建设标准化池塘,购置养殖机械配套及公共生产、培训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稻鱼共生、稻虾共生养殖基地。 |
2021-2025 |
47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4 |
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
农产品加工项目 |
对花生、面粉、水稻、薯类、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 |
2021-2025 |
24.65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5 |
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 |
平舆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与新建项目 |
在平舆县城区改造和新建供水管网。 |
2021-2025 |
2.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住建局 | |
|
生态生活 |
1 |
完善垃圾分类与处理 |
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 |
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等项目。 |
2021-2025 |
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城市管理局 |
|
2 |
改善人居 环境 |
开展厕所 粪污治理 |
重点开展村级公厕新(改)建、户厕改造,建设联体公厕等。 |
2021-2025 |
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3 |
开展美丽 乡村建设 |
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 |
重点在中心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铺设排污管道,开展农废处理、资源转换、循环产业综合体等项目。 |
2021-2025 |
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4 |
开展美丽 乡村建设 |
提升村容村貌 |
实施美化家园、硬化道路、绿化村庄、亮化照明、净化环境等工程。 |
2021-2025 |
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5 |
改善人居 环境 |
生态环境 治理工程 |
坑塘治理、整理河道,建设国储林基地,实施植被恢复与生态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等。 |
2021-2025 |
4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6 |
改善人居 环境 |
农村供水 保障工程 |
巩固提升供水工程,通过实施农村供水节水与水系治理项目、更新机电、维修管理站、自动化监控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检验工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等,保障农村正常供水、良性运行。 |
2021-2025 |
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水利局 | |
|
生态生活 |
7 |
改善人居 环境 |
清洁能源建设 |
修建乡镇天然气管道,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面积,持续开展集中供热工程,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智慧新城项目。 |
2021-2025 |
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住建局、 燃气公司 |
|
8 |
开展美丽 乡村建设 |
生态村创建 |
创建7个乡(镇)为省级生态乡镇,23个村庄为省级生态村。 |
2021-2025 |
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生态环境局 | |
|
9 |
改善人居 环境 |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
淘汰更新一批老旧车辆,购置一批新能源车辆,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达到100%。 |
2021-2029 |
1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交通运输局 | |
|
生态文化 |
1 |
培育特色 生态文化 |
农文旅融合发展 项目 |
依托蓝天芝麻小镇、宁庄文化大院等,开展文旅项目提升工程、重点红色文化旅游项目、6大精品旅游线项目、4大文化旅游综合提项目。 |
2021-2025 |
15 |
政府与社会资本 |
县文广旅局 |
|
2 |
培育特色 生态文化 |
特色文化博物馆 |
中国车舆文化博物馆项目、豫南民俗博物馆项目、中原粮仓博物馆项目。 |
2021-2025 |
10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文广旅局 | |
|
3 |
培育特色 生态文化 |
特色小镇建设 |
依托芝麻小镇,开发休闲采摘农业、休闲度假等休闲农业项目。 |
2021-2025 |
10 |
政府与社会资本 |
县农业农村局 | |
|
4 |
加强生态 文化建设 |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
扩建补充“六馆一中心”项目、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项目。 |
2021-2025 |
13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文广旅局 | |
|
生态文化 |
5 |
增强生态 文明意识 |
生态文明教育建设 |
1.学习型机关建设。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党员培训课程,通过多元化培训形式,定期组织党政干部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培训。 2.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建设。在全县各中小学增设生态文明教育课时,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3.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建设。在企业法人培训中加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针对污染严重企业、环境信访企业、受行政处罚企业法人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培训。 |
2021-2025 |
0.0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
|
6 |
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
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
建设以生态环保教育、生态系统保护、循环经济、生态文化等为主体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
2021-2025 |
0.02 |
政府、社会资本 |
县生态环境局、县科工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