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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27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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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2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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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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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美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住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危房排查整治、完善政策帮扶、建立长效机制”等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农村闲置危房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危房排查整治”的办理情况

我县始终把农村住房安全作为民生底线来抓,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排查,联合乡镇政府、村“两委”对辖区内闲置房屋、老旧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存在裂缝、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立台账,分类标注风险等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危房安全隐患的危害,引导群众主动上报危房信息,自觉远离危险房屋。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乡镇政府,重点对村庄内的闲置危房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危房,分类采取修缮加固、拆除、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关于“完善政策帮扶,加大财政投入”的办理情况

我县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持续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保障力度。一是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补助,维修加固补助最高1.5万元、拆除重建补助最高5万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建房负担。二是优化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针对您提出的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住建、财政部门反映,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优化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可行性。

三、关于“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群众安全”的推进计划

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压实属地责任,明确乡镇政府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村“两委”为直接责任,定期开展危房巡查,动态更新隐患台账。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乡村振兴、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形成危房排查、鉴定、改造、监管的闭环管理模式。三是加强闲置房屋管理,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及时悬挂警示牌,并引导农户自愿拆除或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力度,完善政策保障,强化部门协同,切实筑牢农村住房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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