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27 10:49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尊敬的梁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存续物业服务企业134家,实有物业服务的项目52家。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182个,其中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119个,街道社区领办29个,其他方式管理小区34个。服务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服务人口近26万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物业管理机制。以重塑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发力点,由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办〔2022〕51号),构建了“县政府负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村)委会具体落实”的物业管理体制,细化明确了17家县级部门及电、水、气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职责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机制。
(二)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行条件成熟的物业公司成立基层党支部,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建设,以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提质。我县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13家。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率,我局选派31名党建指导员,靠前服务,为企业发挥注入“红色动力”,助推“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行业监管。坚持开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在小区单元口、门厅等显著位置张贴小程序二维码“物业我来说”2100张,便捷群众反映物业类问题。目前,收到反映的物业类问题129处,均已处理完毕;二是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物业问题,成立平舆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发改、市场监管、城管印发了《全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平住建〔2026〕25号),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严走实。三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我县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进行排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发现问题68处,其中:小区环境问题8处,车辆占用消防车道32处,信息公示内容不全13处,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15处,已整改66处,推进整改2处。物业小区信息公示已全覆盖,公共收益账户已建立46个,累计规范公共收益16万元,进一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1起,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1家企业,切实提升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完成全国文明县城住宅小区点位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治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小广告、车辆停放、杂物堆放和消防设施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工作期间,督促企业清理垃圾死角20余处,清理纸质小广告2000余张,覆盖喷绘小广告1000余处,新增微型消防站6处,新增分类垃圾桶70余个,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全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居住生活环境。五是坚持疏堵结合。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需求和小区实际情况,征求意见相关意见,推动小区充电棚和充电桩的建设工作。2025年以来,新建充电棚25个,充电桩39个,充电口290个,源头解决“飞线充电”“高空充电”问题;六是主动化解物业管理中的投诉。今年以来,收到各类物业类投诉累计500余件,其中群访2起,均已化解完毕,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依托平舆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解决物业中纠纷8起,其中居民与物业纠纷4起,企业之间纠纷4起,均调解成功。
(四)加强结果运用。2025年以来,结合日产工作检查情况,下发“红黑榜”通报2期,市级通报2期。其中表扬2家企业,3个住宅小区。批评4家企业,6个住宅小区,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二、存在问题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一是行业门槛低,2018年企业资质取消后,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即可进入市场进行服务;二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和街道办事处等多个政府部门,但各部门未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主要业务来抓,参与不到位,导致行业主管部门疲于应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教育。立足行业指导职责,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小区和督促企业进行宣传的多种方式,使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明白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有关法规政策,增强依法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意识。
(二)加大行业监管。加大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一是指导城区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下沉小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按照驻马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后,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确保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街道、城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行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提高执法效率。
(三)加强结果运用。建立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及时对企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于督导问题仍存在、信访量突出和业主意见大的企业,纳入物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体系,依据“红黑榜”管理办法对企业悬挂黑旗。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给予物业管理工作关心,提出更好的建议。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