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9-08 11:18
信息来源:
杨埠镇政府
杨政[2020]238号
关于印发《杨埠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杨埠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杨埠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豫安委〔2020〕7号)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地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重点管理、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开展专题讲座、主题宣讲,提升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六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七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1年年底,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推动安全关口前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调动一线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积极性,照单控风险、除隐患,筑牢企业生产安全第一道“防火墙”。六是严格监管执法。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查人、查事、查设备,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进一步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现有功能模块和预警机制。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等综合治理,实施石油化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计划,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火灾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强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体育、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建立联合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缺口,推动提质升级。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0年完成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有关要求,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二是2020年年底前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任务。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年底前完成796.6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边、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加强监管。六是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六)城乡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和抵御灾害能力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全镇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四是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管理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选址安全性排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五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从严打击惩处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发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危化品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提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开展老旧电梯暨“三无”电梯专项治理,以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三是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组织运营使用单位对运行安全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四是开展气瓶充装和检验专项整治,以行政许可为手段,实施气瓶充装、检验可追溯体系建设。五是开展工业锅炉专项整治,落实锅炉日常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整改的组织、实施和结果管理。六是开展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设备专项整治,根据特种设备风险情况,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八)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清单。二是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推动加快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三是加强教学教育设施安全,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对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维修更新,消除D级危房、危墙。四是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安全定期检查、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监控预警系统,促进信息系统与安全工作的深度融合。
(九)液化燃气领域整治。全面开展液化燃气经营市场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液化燃气、“瓶对瓶”倒气,各类持证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向无证经营液化燃气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液化燃气,向液化燃气中非法添加二甲醚;违规运送液化燃气钢瓶,违规运输、储存液化燃气;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餐饮场所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燃气的行为。畅通全县液化燃气经营渠道,新增一批液化燃气经营网点,推行智能液化燃气瓶,实现可追溯的液化燃气瓶监管。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2020年6月中旬)。按照边部署安排推进、边制定方案动员要求,结合4月10日全国、5月1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步就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整治帮扶(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各单位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贯彻落实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向镇安委会报送分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11月底前,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这次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整治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三)强化协调配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导惩戒。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五)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落实。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加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
(八)深化安全服务。落实每月15日“企业服务日”制度,持续开展安全服务企业日活动,送安全进企业、入车间、到一线。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九)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法依纪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追责问责。
杨埠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郑 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高强 人大主席
冯俊涛 党委副书记
李计明 副镇长
马思杰 组织宣传委员
刘 峰 政法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李成峰 派出所所长
郭广威 安监站站长
赵小伟 财税所所长
王小丽 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 强 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效勇 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姚中鹏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高峰 社保所所长
蔡儒刚 卫生院院长
邓留印 中心学校校长
杨保来 国土资源所所长
贾金红 工商所所长
曹立峰 电管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马思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广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