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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埠镇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 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3 16:35

信息来源:

平舆县杨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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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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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杨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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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2025〕1号

杨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埠镇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

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

为认真做好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经杨埠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杨埠镇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杨埠镇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

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乡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根据《平舆县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平应急〔2024〕18号),经杨埠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杨埠镇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如下:

一、救助原则

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和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救助标准

根据本年度上级拨付中央救助资金2.54万元,各村(居委)要按照省制定的“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元”的指导标准,原则上划分两个救助档次。其中:一类每人救助144元(家庭类型为一般户);二类每人救助180元(家庭类型为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户),结合需生活救助人员总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确定救助具体标准,严禁平均分配,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各村(居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三、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在前期摸排统计已确定的生活救助对象范围内,要优先做好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

四、工作步骤

(一)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落实。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灾害信息员在杨埠镇二楼会议室参加《杨埠镇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安排本镇冬春救助工作,切实做好因灾遭受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救助,加强冬春生活救助与低保、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二)组织排查摸底,精准发放到位。各村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要对前期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有无人员死亡、户类型是否填写正确等信息,若出现人员死亡等不需要救助情况,由村级开具证明材料,通过自然灾害救助系统逐级核减,待基础信息确定后,针对性进行分档救助、精准救助。具体操作如下:一是由镇级登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分村导出救助人员信息表格,由村级核定后,按照本方案资金分配标准,填写救助资金。二是救助资金填报完成,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公示信息应包含公示时间、公示期限、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村两级及时解决。三是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由镇级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救助资金填报,待县级审核后,最晚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三)做好工作档案,完善救助台账。各村要及时核查本辖区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完善资金使用相关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资金分配符合中央、地方相关制度要求,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向乡党委、政府汇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受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款物监管,严肃救助工作纪律。乡级将运用现场检查、系统抽查、电话核验等方式,对各村上报的需生活救助人员信息进行评估、审核及把关,严肃冬春生活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纪律,确保规范安全管理使用,对发现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做好宣传引导,解决受灾群众基本困难。各村要加强冬春生活救助政策宣传,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充分展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公布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有关情况,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附件:杨埠镇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附件

杨埠镇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需救助人口(人)

中央救助资金(万元)

合计(万元)

薛店村委

63

10260


河北居委

84

15140


合计

147

2.54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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