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
2025-10-11 10:26
信息来源:
阳城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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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应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换领时还需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受理后要逐项审核户口登记项目,合格的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民对办证信息核对确认后在申请人签名栏签字,缴纳工本费,持此表采集人像信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由其监护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无误后,在申请人签名栏签字办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或代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丢失的,成年公民应由本人领取,未成年公民,由父母携带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后,持相关手续再到县户政服务厅办理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