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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舆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访问次数:13995 编辑: 李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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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12月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并把推进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消号。巡察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7次,问题线索专题会4次,推进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建章立制22项,共通报批评12人次,警示约谈2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整改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系统决策部署不细不实,履行职能职责能力尚需提升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矫正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司法局制定了《督导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情况的意见》、《平舆县社区矫正中心档案评查活动方案》,与县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包括手机定位、生物验证、请销假、奖惩等),严格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不遵守管理规定人员的训诫或警告处理。二下发了《平舆县社区矫正中心档案评查活动方案》,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培训会,对全县326份社区矫正档案进行全面评查,涵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部环节。三安排专人采取月抽查季通报的方式,对无故不能联通的司法所给予通报批评,确保综合安防管理系统随时保持畅通。

(二)强化公证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平舆县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工作制度》《出具公证书工作流程图》,明确了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核实情况的材料、公证审查意见,报主任审批后出具公证书。二是对继承额在10000元以下的公证,向县政府汇报,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由县政府协调金融部门不再办理继承公证。并张贴温馨提示。对继承权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公证,严格按照《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继承权公证最低收费2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完善法援制度,提升援助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县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会,督促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增强律师的责任心,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归档工作,成立法援案件评审工作小组,把日常管理与律师同行评估结合起来,除法律帮助类简易案件外,全部列入同行评估。三是将法援案件流程图上墙,严格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对申请人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查,主任审批后转交律师事务所,律师所确定律师后,由律师持律师所通知到法援中心办理相关法律文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明确审查人员与审批人员的各自分工责任,互为监督和制约。四是2021年起所有申请类的民事、刑事案件,均由当事人本人到法援中心办理完相关法律文书以后,再转交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中心将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审批的监管责任。五是严格按照驻司文(2020)38号文件(《驻马店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新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调解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步换届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时,配齐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二是县局对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每月对各乡镇调解案件情况进行通报,鞭笞后进,推进调解工作开展。进而提高调解案件办案率水平。三是采取一案一补、每月一报的形式发放补贴,每月通报调解案件办理情况,激励调解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案件录入率。

(五)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帮教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衔接措施,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尽可能减少刑释解矫人员脱管失控。充分利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无误的录入和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信息。二是对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确定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协议书,建立个人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并记录存档。对予刑满释放困难对象予以临时救助,协助提请相关部门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落实帮教措施。

(六)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普法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普法办下发了《2021年平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单位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也把法治教育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县普法办下发《关于组织对乡镇(街道)“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组织三个考核工作组,对各乡镇“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并对各司法所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三是县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联合县国安办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县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也在所在乡镇(街道)辖区所在地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四是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创新“互联网+普法”宣传模式,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指尖学法”“法治先锋”栏目,完善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宣传微信塔群,探索建立抖音、快手等互联网普法平台,加大新技术新媒体运用力度,扩大覆盖面。

(七)明确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县市民之家司法局窗口固定两名熟悉业务的专职人员常驻开展政务便民服务。二是印制了网上申请事项办理服务指南,事项办理流程图,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

(八)完善律师举措,提升监督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每年最少一次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律师有违反执业道德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制定下发了《平舆县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坚持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贴近群众,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三是强化各律师事务落实律师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四是为切实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在各律师事务所门口悬挂律师投诉举报箱,并定期派人查看,收集、梳理相关投诉举报信息。

(九)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统计,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备案审查材料及时进行登记建档,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政府备案审查。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完善监督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案卷评查,对发现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完善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体系。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动态管理制度。对现有1385名行政执法证和17名监督证持证人员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了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是否规范、是否持证上岗,“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行政执法单位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情况,促进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未及时提交合法性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按季度予以通报,督促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印发程序及备案要求进行审查备案。同时,将规范性文件提交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项中,以通报情况作为核算分数的依据,督促各单位将规范性文件及时提交审查备案。

(十)加强基层监督,提升基层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普法办下发《关于组织对乡镇(街道)“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各乡镇“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并对各司法所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利用每月司法行政工作例会或司法所长会,听取进展部署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零距离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及时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审核统计,定期通报调解案件录入情况,定期检查或抽查调解案件卷宗,进一步规范口头调解登记要素,形成口头调解的佐证材料。三是充分发挥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作用,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档案材料,对帮教档案不完善的司法所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顿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内容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信访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将相关制度上墙。二是制定了《平舆县司法局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公务员管理办法》和《干部管理条例》对所有干部的任免严格履行任免审批程序,确保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制定了《平舆县司法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平舆县司法局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方案》,加强和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加强后备干部力量培养,及时招录公务员充实司法所队伍。

(二)完善财务举措,加强财务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平舆县司法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前、后,都要经局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后方能支出,并附相关党组、班子会议纪要方可报销。二是完善了《平舆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我局2019年12月采购的打印机、2020年5月采购的笔记本、打印机等资产于2021年3月补录入2021年1月份固定资产卡片。三是完善了《平舆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平舆县司法局财务会签报账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实行逐级审核责任制,形成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的监督机制,坚决杜绝多报、漏报、手续不全等现象和问题。

三、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及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抓实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委员会议4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4次,专题党课3次,党小组16次。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党建与业务的全面融合、相互促进,同频共振。三是建立党建办公室。制定了《党员政治理念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等1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举措。四是加强全系统人员日常管理与考勤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时抽查司法所上班情况和工作纪律,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发挥核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修订了《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定完善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根据党组研究决定,以党内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

(三)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费收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解除非本单位党员的挂靠关系,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不再接收挂靠党员。二是明确了专人严格按照党员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同时,针对单位困难党员及时向组织部门请示同意后免于交纳党费。

(四)落实“三会一课”,规范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本单位从事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培训,固定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格式。采取会上速记、会后认真整理,做到各类会议记录清晰、完整,会议记录明确专人保管。二是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形成“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下一步,中共平舆县司法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的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5022558;邮政信箱:平舆县清河大道北段(县行政副中心院内),邮政编码:463400(信封请注明:对中共平舆县司法局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pysfjbgs@163.com。

 

                              中共平舆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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