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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教育局关于《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97005 编辑: 李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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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教育局关于《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政策解读

《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于2023年9月6日以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建立我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我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的促进我县教育的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驻马店市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六部分内容,对奖励原则、奖励对象、资金来源、奖励项目及办法和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出了具体解释。

奖励分为高中和初中两个阶段,其中高中阶段共设置五个奖项,分别是“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先进学校”“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普通高中卓越人才培养先进学校”“普通高中优秀生源学校”,初中阶段共设置三个奖项,分别是“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优秀高中生源巩固奖”“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先进学科组”,《方案》对表彰名额、奖励措施、评选办法进行明确。

三、目的意义

随着中高考制度的改革及省市对中高考分析的变化,原有的奖励制度已不适合现行的要求。为了激发广大一线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推动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保持我县在全市中高考中的领先地位,为我县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方案》实施后,为了突出中高考工作,激励全县教师为备考服务的工作积极性,向高等学校输送更多更好的各级各类人才,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我县各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师的专业能力,学生的学习水平,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相关文件: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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