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12827005981960M/202309-00011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平政办  公民  PDF  JPG  DOC  老年  中年  青少年  婴幼儿  国土资源、能源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综合政务  通知  
名称: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23〕10号
生成日期: 2023-03-15 发布日期: 2023-03-15
有效性: 有效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08:00 浏览次数:18635 字体:[ ]

平政办〔2023〕10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驻马店市“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国务院、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转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驻政督通〔20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我县办理工作在考评中位居前列。

 

2023年3月15日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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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驻马店市“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