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12827005981960M/202311-0000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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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23〕15号
生成日期: 2023-05-22 发布日期: 2023-05-22
有效性: 有效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09:00 浏览次数:16229 字体:[ ]

平政办〔2023〕15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全力做好今年全县各项消防重点工作,现将2023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及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压实压紧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2023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

(一)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宣贯《驻马店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并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县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持续落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修订完善县、乡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督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编制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联合开展消防监督和督导检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部门明确领导责任,明晰部门内设机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消防监管职责,县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健全消防产品联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体委、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依托“一队一中心”消防服务信息系统,建立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评等工作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工作例会、防火巡查、宣传培训、量化管理等“五项制度”。分类、分级培训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志愿者、治安联防队等基层力量。公安机关加强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提质升级“一队一中心”。将“一队一中心”建设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年内每个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招收不少于5名全额由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专职队员。按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全国重点乡镇消防救援队队员和一级乡镇消防救援队队员各不少于15人,二级乡镇消防救援队队员不少于10人,并设置独立办公场所,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适时组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和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领域“回头看”。结合我县产业布局特点,按照“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原则,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冷库冷链、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区域以及化工、医药、新能源等新业态新风险,开展常态化治理。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体委、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年内完成室内训练馆建设。充分结合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加强石油化工、道路救援、水域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等专业装备配备。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战勤保障机制,提高消防装备物资保障效能。年内投入消防器材装备经费不少于60万元,配足配齐灭火救援基础装备。年内购置大吨位水罐车1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保障地方消防经费投入。深入贯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河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按标准足额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全面落实规范后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各项保障政策。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政府财政保障,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八)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新建市政消火栓80个,在重点单位密集区域建设消防水鹤1个,未铺设供水管网的开发区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每个乡镇至少建设3个市政消火栓,并选取1处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可以停靠的取水码头。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将市政消火栓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市政道路消火栓规划设计审查;县清源水业公司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保养。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清源水业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公安、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消防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灾害事故研判预警。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联勤协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救援联动单位联席会议,开展综合演练,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完善政府日常考核督导机制。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分析研判、走访会商、风险提示、督导巡查、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安全约谈制度,对发生亡人和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要及时提醒、警示和督办。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督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领导分包制。2023年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由县领导牵头、各责任单位协同,牵头领导要带头担起使命任务,坚持一线工作法,多开协调会、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约谈会;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上下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实行工作清单制。各责任单位要持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加强日常学习研究,加快知识更新、观念更新,努力拓宽发展视野,真正成为各自领域消防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工作开展得法、得当、得力、得民心。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工作目标,列出每月进度安排、完成时限、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的详细清单,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实行督查奖惩机制。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末对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月3日前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报送至县督查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督查局要建立消防重点工作任务综合台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终考评”,每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经催办、约谈,仍未达到时间节点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

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

文件解读:《2023年度全县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职责清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