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2021〕6号
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文件解读:平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平舆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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