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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幼儿园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获得幼儿园信息服务,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园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幼儿园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幼儿园信息公开包括县教育局层面提供的信息公开和幼儿园职能工作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学校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收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4.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5.学校食谱及餐费收支情况: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时限

幼儿园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会议、政务公开栏张贴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幼儿园主动公开信息采取会议、幼儿园邮箱、政务公开栏张贴等

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幼儿园受理幼儿园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幼儿园各相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

机构名称:平舆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舆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3号楼五楼多功能室

受理时间: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96——5023702

通信地址:平舆县铁塔路西段体育场院内(邮编:4634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亲自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幼儿园不直接受理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请、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以及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等,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幼儿园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进行核实,或更正或补充。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幼儿园信息,幼儿园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 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幼儿园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幼儿园公开或者幼儿园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幼儿园信息的公开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4.提供信息

(1)幼儿园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幼儿园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幼儿园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则说明原因。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众或其他组织认为幼儿园不依法履行幼儿园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