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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21942 编辑: 张记芳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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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16批取消和下放1094项行政许可事项,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本批取消行政许可各项工作,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我县需要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县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含直接取消2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

 

二是提出衔接落实的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三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文件: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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