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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舆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73235 编辑: 李静 来源:信息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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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增强底线思维,打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主动仗,落实不发生群死群伤金标准,深刻汲取郑州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果断实施防汛紧急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安全转移、不落一人,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制定了《平舆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驻马店市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驻市防指〔2022〕3号、《平舆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政〔2022〕4号、《平舆县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完善,通过了县法制部门的法制审核,予以印发。

二、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

平舆县紧急避险范围包括河流洪水威胁区域、蛟停湖蓄滞洪区威胁区域、县城、乡镇(街道)内涝威胁区域。平舆县防汛期间需进行紧急避险安置的对象为:

(1)小洪河、汝河等河流沿岸居民;

(2)蛟停湖蓄滞洪区内居民;

(3)低洼地区居住群众;

(4)商场、汽车站等滞留人员;

(5)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老弱幼小群体;

(6)其他需要转移避险的人群。

(二)明确了安置场所及转移路线

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集中避险安置。乡村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乡镇机关楼院、村委会、学校、宾馆、酒店、工厂等满足集中生活条件的场所,避开临水、地势低洼、易受雷击等区域。城市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体育场、学校、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单位根据集中安置点设置条件,选择确定本辖区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单位等信息登记入册,并向社会公布。

避险转移路线遵循安全、就近、通畅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单位在选取避险转移路线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避开易积水点、桥涵等低洼路段,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

县防指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避险转移实际,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或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协议转移避险运输协议。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根据汛期隐患点位分布情况,设计避险转移路线,协同做好转移交通工具保障和交通畅通管控,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

(三)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

县防指根据洪涝灾害预报报警和《平舆县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及时下达紧急避险指令,对紧急避险责任单位、避险区域、避险对象等提出要求。

为扩大灾害预报预警社会覆盖面,提示广大群众做好灾害紧急避险准备,县委宣传部组织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自媒体等多种媒介,发布紧急避险公告,告知广大群众灾害预报、危险区域、避险转移对象、避险安置地点、避险常识和注意事项等,引导群众增强防灾自救意识、主动进行避险转移。

(四)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单位落实紧急避险安置第一责任,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明确灾害风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场所,根据灾害预报预警和上级指令,快速果断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协调辖区内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和抢险救援,应急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按规定收集上报灾情和避险安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五)明确保障措施

明确了避险运输保障、转移安置治安保障、应急力量保障、安置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等各项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舆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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